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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9/8 9:23:12 阅读:1992次 |
且说撤销街道办事处
张俊杰
2011年09月08日09:47 来源:中直党建网
近期,各地相继步安徽铜陵试点撤销街道办事处后尘,纷纷效仿其改革做法,到底撤销街道办事处后,政府职能部门可否“脱胎换骨”?到底撤销街道办事处后,政府职能部门可否“减人增效”?到底撤销街道办事处后分流到大社区的这些人员能否实现“角色到位”?一切的一切均需要理性思考,不可以轻易妄加断言。
无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政治体制必然会相应进行变革。这符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辩证唯物主义法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可以纷纷进行关、停、并、组一系列改革举措,政府机构更应该撤、并、改、合,相关人员也应该分流到相应地方,这符合社会公平、公正法则。问题的核心在于市场主体企业部门改革的目的在于“减人增效”,而政府部门改革的目的在于“执政为民”。
其实,改革本身没有任何错误,尤其是撤销街道办事处更符合当前形势需要,原因有二:其一,行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尾大不掉的结果就是让政府行政部门各项改革难以落实到位。其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并无不可。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处级干部,地级市以及其他不设区的市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科级干部)。显然,上述用词是“可以”,换一句话,上一级人民政府“不批准”设立若干个街道办事处也行。
再回顾古代历史事件,不难发现早有“尾大不掉”其害无穷之说,就是说下属势力太大,难以驾驭,像赵匡胤杯酒释兵权害的是唯恐“尾大不掉”危及天下之病。然而这次各地撤销街道办事处用意与之不同之处,是想彻底改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行政成本过大等弊端。但是,为何会出现类似群友大别山“撤销了街道办事处,社会矛盾靠谁化解,靠谁调处,现在不是撤销了街道办事处,而是加强街道办事处......”等持相反观点的文友呢?道理很简单,整个政府部门体制依然没有很好地理顺、职能还没有到位,尤其是公务员履责能力还很欠缺,可以想像“原来那么多人都管不好,再分流出去一些更是难以招架”,故群友大别山产生“现在大量社会矛盾是基础不牢造成,可想而知撤销办事处,不知乱成什么样子”的担心也属正常之举,没必要大惊小怪。
毕竟,“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万事万物“不破不立”,改革就是需要敢于破除常规“两害相遇,取其轻;两利相遇,取其重”,善于着眼长远、统筹兼顾、高瞻远瞩。可以想像,“河南省精减乡镇行政事业人员17万人,将这些做基层工作人员精减下来”,是利是弊?还靠政府相关部门改革的配套措施是否到位,不可轻易断言。比如:这部分分流到社区的同志,如何转变其新旧工作岗位观念培训问题?他们相关福利待遇问题?新旧工作契接问题?类似这些问题均需要我们政府相关部门见微知著,洞悉改革发展变化中的各种苗头、征兆,做到未雨稠缪。相反,不顾及这些同志的正当利益,改革走过场的话,或许群友大别山“导致好多基础性民生小事没人去管,从而出现了大规模越级上访,不仅与此精减的17万人也加与了上访大军,更加加大了行政管理成本”预言将会变成现实,出现弊大于利的现象。
因此,改革不可以一阵风、赶热闹、瞎胡闹,妄图一改了之,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审时度势、统筹兼顾、运筹帷幄,切中要害。
笔者建议:各地一方面要关注内外改革动态,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局情况,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因地制宜开展撤销街道办事处工作,不可以“一刀切”,简单从事;另一方面,决策前、中、后,必须采取外推法、内推法、反推法,大胆预测各种情况,有针对性地一一解决问题,通过各种渠道、手段将“执政为民”改革的真正目的落实到位。
从这个意义上讲,撤销街道办事处才不会给党、国家、社会、群众带来大的损失!
(作者单位:湖北省老河口市工商局)
且说撤销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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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11-9-7 15:06:44) 来源:四川在线-麻辣烫评论 |
近来,各地相继步入安徽铜陵试点撤销街道办事处后尘,纷纷效仿其改革做法,到底撤销街道办事处后,政府职能部门可否“脱胎换骨”?到底撤销街道办事处后,政府职能部门可否“减人增效”?到底撤销街道办事处后分流到大社区这些人员可否实现“角色到位”?一切的一切均需要理性思考,不可以轻易妄加断言。
无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政治体制必然会相应进行变革。这符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辩证唯物主义法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可以纷纷进行关、停、并、组一系列改革举措,政府机构更应该撤、并、改、合,相关人员也应该分流到相应地方,这符合社会公平、公正法则。问题的核心在于市场主体企业部门改革的目的在于“减人增效”?而政府部门改革的目的在于“执政为民”?
其实,改革本身没有任何错误,尤其是撤销街道办事处更符合当前形势需要,原因有二:其一,行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尾大不掉的结果就是让政府行政部门各项改革难以落实到位。其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并无不可。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个街道,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处级干部,地级市以及其他不设区的市的街道办事处主任是科级干部)。显然,上述用词是“可以”,换一句话,上一级人民政府“不批准”设立若干个街道办事处也行。
再回顾古代历史事件,不难发现早有“尾大不掉”其害无穷之说,就是说下属势力太大,难以驾驭,像赵匡胤杯酒释兵权害的是唯恐“尾大不掉”危及天下之病。然这次各地撤销街道办事处用意与之不同处,是想彻底改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相互扯皮、行政成本过大等弊端。但是,为何会出现类似群友大别山“撤销了街道办事处,社会矛盾靠谁化解,靠谁调处,现在不是撤销了街道办事处,而是加强街道办事处......”等持相反观点的文友呢?道理很简单,整个政府部门体制依然没有很好地理顺、职能还没有到位,尤其是公务员履责能力还很欠缺,可以想象“原来那么多人都管不好,再分流出去一些更是难以招架”,故群友大别山产生“现在大量社会矛盾是基础不牢造成,可想而知撤销办事处,不知乱成什么样子”的担心也属正常之举,没必要大惊小怪。
毕竟,“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万事万物“不破不立”,改革就是需要敢于破除常规“两害相遇,取其轻;两利相遇,取其重”,善于着眼长远、统筹兼顾、高瞻远瞩。可以想象,“河南省精减乡镇行政事业人员17万人,将这些做基层工作人员精减下来”,是利是弊?还靠政府相关部门改革的配套措施是否到位,不可轻易断言。比如:这部分分流到社区的同志,如何转变其新旧工作岗位观念培训问题?他们相关福利待遇问题?新旧工作契接问题?类似这些问题均需要我们政府相关部门见微知著,洞悉改革发展变化中的各种苗头、征兆,做到未雨稠缪。相反,不顾及这些同志正当利益,改革走过场的话,或许群友大别山“导致好多基础性民生小事没人去管,从而出现了大规模越级上访,不仅与此精减的17万人也加与了上访大军,更加加大了行政管理成本”预言将会变成现实,出现弊大于利的现象。
因此,改革不可以一阵风、赶热闹、瞎胡闹,妄图一改了之,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审时度势、统筹兼顾、运筹帷幄,切中要害。
笔者建议:各地一方面要关注内外改革动态,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局情况,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因地制宜开展撤销街道办事处工作,不可以“一刀切”,简单从事;另一方面,决策前、中、后,必须采取外推法、内推法、反推法,大胆预测各种情况,有针对性地一一解决问题,通过各种渠道、手段将“执政为民”改革的真正目的落实到位。
从这个意义上讲,撤销街道办事处才不会给党、国家、社会、群众带来大的损失! | |
作者:张俊杰 编辑:盛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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