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生在黑洼,但少年时期的多数时光都是在那里度过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故乡理所当然是黑洼,而不是包括出生地在内其他任何一个与我生命有关联的地方。
故乡由于山高谷深,那里林木茂密,河水清澈,景色秀丽。我家住的院子叫新屋场,门前长有十多棵几人合臂才能抱拢的大花栎树。春天它们是鸟儿生息繁衍的天堂,到了秋天,橡子成熟落地,男女老少蜂涌而来,在厚厚的落叶下捡拾这种人畜都可食用的果实,场面煞是热闹。流水虽然窄细笔陡,但在一定的海拔下,依然顽强生长着一种不知名的小鱼。由于味道鲜美,惹得我们这些农家少年个个成了溪水边上串下跳的谗猫。
景色固然诱人,但那时的黑洼却落后、贫困,因此住在大河边上的人常常把我们作为笑料,说“高山上的人大不同,脚上穿的是猪娃笼;走路嗵嗵嗵,说话嗡嗡嗡;吃的是洋芋果,烤的是疙瘩火。”这话听起来虽说刺耳,伤人自尊,但实在是当时故乡景况的一种写照。吃穿如此,年轻人找媳妇就更难。村子里的姑娘本来就少,加上她们一律目光向外,死活都要在山外找婆子,致使沟沟洼洼里的光棍汉多如稗草。上初中后我才有机会走出大山,因为见识少,也免不了被个别老师和同学嘲笑。从那时起,我在苦闷自卑中始以一种异样的目光回望故乡,发誓走出这个贫穷的村落不再回来。
后来命运总算垂青于我,使我得以走出山村,在城市里结婚生子,发展自我。这对于当初赤手空拳从大山深处走出来的人来说,多少是个安慰,从这里也算找到了一点做人的自信。然而每当有人问起我哪里人时,却总是习惯性地搪塞遮掩,羞于实话实说。
四十岁以后,我发觉自己彻底变了,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也许因为性情日趋淡定,故乡情结异乎寻常地浓重起来。想想才知道,虽说在城市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但生命的根须始终与故土须臾不离,在城市生活时间越长,越觉得还是故乡的水甜。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现在想起这些,真为过去的无知后悔。事实上,虽然故乡和周边村落相比显得落后贫穷,但在故乡水土的养育下,从那里走出去的“能人”还是很多的,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怀疑家乡甚至对其另眼相看呢?
也许这种认识来得太晚,但有了这种认识终归是个大的进步。最近听说黑洼改名了,改叫大竹园。从字面看,后者似乎好听些,但我还是习惯于轻唤它过去的名字,就像面对母亲,从小喊娘,长大后便永远不会改口。以后肯定还会有人问起我的故乡,我想那时的我,再也不会羞羞答答、藏藏掖掖,而是心情平和地对他说:你到过黑洼吗?我是黑洼人。(发表于7月25日襄樊晚报)
2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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