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浩然的墓只在凤林山南吗?》
曹远超
说孟浩然的墓在凤林山南,很多学者对此言之凿凿,笃信不疑。他们之所以这么说,其根据就是唐代诗人符载的《从樊汉南为鹿门孟处士求修墓笺》和《新唐书·孟浩然传》中的“泽乃更为刻碑凤林山南,封宠其墓”这句话。
樊汉南指的是山南东道节度使兼襄州刺史樊泽,他于公元782年来到襄阳平叛之后,在襄阳执政数年。
符载的《从樊汉南为鹿门孟处士求修墓笺》和《新唐书·孟浩然传》中的“泽乃更为刻碑凤林山南,封宠其墓”这句话中,是不是就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孟浩然的墓就只在凤林山南呢?我觉得这些学者的观点不无偏颇。
《从樊汉南为鹿门孟处士求修墓笺》是符载向山南东道节度使兼襄州刺史樊泽呈递的请求为孟浩然修墓的书信。其内容的大意是:(向樊大人您呈递这封书信),庐山山人符载(向您)叩头叩头还应该是死罪。用仁义扬显朗,使德操变得充实深厚;用惠慈覆盖幽昧,是仁义的根本。窃见过去鹿门的孟处士浩然,纳灵含粹,仗儒杰立,文宝贵重,价值连城。然而,在他死后,他家门后代子孙败落,他埋在丘陇上的坟墓,颓陷荒废,坟还没有它旁边的草高。永怀若人,让路人慨然。前些日子在辨觉佛寺和岘首亭,看到明公您(对孟浩然)垂意拳拳,准备将(他的)墓文表拓隧封,并(为他)重修坟墓。襄州境内的士绅们听说了这件事,个个风动兴感,表现踊跃。然而阁下政务繁忙,却忙得顾不上了这件事。我担心我犹犹豫豫不给您写这封信,孟处士的风流精爽,会就此沉寂而被埋没到地下去了。如果有好事的人追问起这件事,岂不是辜负了您的一腔夙愿。阁下的醇仁盛德,让草木都能感受得到;除恶彰善,连乡里之人都能自发而行。(我希望大人您能从)繁忙的政务中抽出片刻时间,在官属内把我的修墓文书从头到尾都看一遍。(这样做)足以让山林之士感到骄傲,让冥冥幽魂得以安慰。(这样做的目的),事关万民教化,不是为了个人的名誉,希望(樊大人)能认真地加以考虑,有始有终地把为孟浩然修墓这件事做下去。(若能如此,则)幸甚!幸甚!
纵观全文,它并没有明确地说孟浩然的墓在哪里。唯一容易让人产生歧义的地方,就是“前日辨觉佛寺岘首亭恭睹明公垂意拳拳,将墓文表隧封起窀(zhun)穸(xi)”这一句。“窀穸”,指墓穴。在这句话中,最关键的是“将”这个字怎么理解。我认为,“将”在这里是“欲将,准备,将要”的意思,而不能直接把“将”理解成“把”。
辨觉佛寺的具体位置虽然不知道在哪里,但岘首亭的位置就在岘首山上,如果把“将”理解成“把”的话,那就表示的是一种正在进行的形态,于是,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前些天在辨觉佛寺的岘首亭看见明公(对孟浩然)垂意拳拳,把(他的)墓文拓表之后封进了他的墓穴。
如果这样理解成立,那就表明,岘首亭位于辨觉佛寺内,而孟浩然的墓就在岘首亭的旁边,而襄州刺史樊泽亲自把墓文拓表之后,便直接将它封进了孟浩然的墓穴。对于这样的说法,恐怕难以成立。
因为,岘首亭是人们为了纪念西晋时镇守襄阳的羊祜,在岘首山上为他建的一座亭子,它怎么可能会成为辨觉佛寺里的一座亭子呢?即使如果岘首亭是辨觉佛寺里的一座亭子,那孟浩然的墓又怎么可能埋到佛寺里面去呢?
但如果把“将”理解成“欲将、准备,将要”,那它表示的是一种预备在将来发生的形态,于是,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前些天在辨觉佛寺和岘首亭看到明公(对孟浩然)垂意拳拳,准备把(他的)墓文拓表隧封,并为他重修坟墓。这样讲起来,无论从道理上还是语言环境上,都变得合乎逻辑了。
所以,符载的《从樊汉南为鹿门孟处士求修墓笺》,并没有为我们指明孟浩然墓的位置。
而《新唐书·孟浩然传》中“泽乃更为刻碑凤林山南,封宠其墓”说的又是什么意思呢?“更”是“更改、变更”,结合前面“前公欲更筑大墓”的内容,这句话的意思说的很明白,就是樊泽先前本来就打算为孟浩然重新修建一座大墓,看到符载的书信之后,于是就改为刻碑石于凤林山南,(为孟浩然)封宠修墓。也就是说,凤林山南的墓,是山南东道节度使樊泽为孟浩然行封宠而修建的,它是一座新修的墓,而《新唐书·孟浩然传》并没有明确地说,孟浩然原来的墓就在这里。
然而,唐代诗人罗隐在《孟浩然墓》一诗中明确地说:“鹿门黄土无多少,恰到书生冢更低。”
唐代诗人齐己也在《过鹿门作》一诗中很明确地说:“鹿门埋孟子,岘首载羊公。”
他们两位诗人在诗中都把孟浩然墓地的位置说得这么明确,如果说孟浩然的墓只有在凤林山南这一座的话,难道他们都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吗?我觉得这似乎有点儿不太可能。
所以,符载的《从樊汉南为鹿门孟处士求修墓笺》根本就没有说孟浩然的墓在哪里,《新唐书·孟浩然传》也没有明确地说孟浩然原来的墓就在凤林山南,而罗隐和齐己两位唐代诗人却很明确地说,孟浩然的墓就在鹿门山。
综上所述,我认为,孟浩然应该是死于襄阳南园,而葬于鹿门山的,只是在四十多年之后,由于孟浩然在鹿门山的墓碑损坏,墓地颓陷荒废,于是,山南东道节度使兼襄州刺史樊泽又在凤林山南为孟浩然刻碑,并在那里对孟浩然进行封宠而又重新修建了一座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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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