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20年前的一件事。
那时,我作为县教育局的政工干部,受命去白水寺小学处理一件“男女作风”问题。男方是村支书的儿子现任校长刚,根正苗红,声言是女方勾引,陷害了他。女方是民办教师红,家庭出身不好,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哭肿了双眼。经研究对女教师作了“除名”处分。
一年后,国家恢复了高考,女教师红以高分考取了大学,正要“投档”之际,忽然收到白水寺小学寄来一封“检举信”,云女考生作风败坏,品行不端,这种人若被大学录取,人民群众一万个不答应!对这种盖了公章的检举信,按规定应当装进考生档案,不知为什么,我当时感到特别压抑。因为,当年我宣布“除名”处分时,心中就为那个女教师红鸣不平,考虑再三,我还是冒着风险将那封所谓的“检举信”悄悄截留下来,塞进了自己的抽屉里。
于是,女教师红不久也就很顺利地进了某高等学府,故事到这也许就该结束了。然而,20年后生活竞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县里新调来一位分管教育的女副县长,第一次到县教委召开座谈会时,竞让我大吃一惊,女副县长正是当年的那位女教师红。她---与班子成员见面握手,走到我面前时,脸色突然一沉竞拂袖而去,让我尴尬得无地自容。
这是我后半辈子最委屈最黑暗的一天,接下来的事不用想我也明白,我这个县教委副主任要“下课了”。与其教人撵下台,还不如鞋子里面点灯-----做亮脚(角),咱自动退位光彩。
于是,当晚回到家后我就以年龄偏大,身体不适为由分别给县政府和教委写了一份言辞恳切的辞职报告,从此我就脱病在家,等候“处理”。
可等来等去,半个月后,谁知我等来的不是“下课”决定,而是一张由县人大任命的县教委主任“委任状”。同时还有女副县长红托组织部的同志给我捎来的一封短信,信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李虹同志:你好
请原谅我没有批准你的辞呈,同时也请你原谅我那天在教委的失态和对你的不恭。其实,在那个混沌年月里发生的混沌事,我也不能一味全怪你。现在改革开放了,我作为一个曾经被人冤屈过一回的党的干部,不能再去制造新的冤假错案。因原教委主任年事已高,早该退居“二线”歇歇了。现经我提名,组织考核,人大通过并任命你为县教委“一把手”。希望你上任后能尽职尽责,不要辜负了县委县政府对你的厚望。
致
好!
王 红
某年某月某日即草
看罢女副县长红给我的信,我不禁再次大吃一惊。那段日子,我寝卧不安,食之无味,但不知心里是感激还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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