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一个可悲、可叹、可笑的“特大新闻”。
据《南方都市报》12月5日报道,从2009年1月1日起,广东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称,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
如果按照这位领导的意思去推理,汽车不仅污染环境,还随时可能压死人,把汽车封杀好了;城市餐饮业多如牛毛,但现在餐饮业也是城市的污染大户,把餐饮业封杀好了;人是环境的最大污染者,看来人也最好从这个地球上消失好了。问题是这可能吗?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古以来畜牧养殖业都是亿万农民的主要副业,也是其经济收入的一部分。《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也写得明明白白:“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 而东莞市居然敢与国务院较真,全面禁止养猪,不说是“大逆不道”,起码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典型代表吧?
保护环境,爱护家园是国人的共同心愿。从治理污染的角度讲,养猪业存在污染当然要治理。但从抓问题的主要方面去理解,控制污染首先要确定一个城市的主要污染源。如果养猪业并不是城市污染的主要来源,那么如此大张旗鼓的治理行动,不仅有舍本逐末的倾向,甚至会给人以牺牲农业保证工业发展的嫌疑。
事实上,治理污染并非只有禁止养猪这一条路可走。比如把建立养猪场与沼气发展结合起来不行吗?养猪户如果触犯了相关的环保条例,政府依法行政,给予处罚不行吗?再说了,人们要吃猪肉,就得有人养猪。禁止城市养猪,那就只能是由农民来养了。城市养猪会污染城市的环境,难道农民养猪就不会污染农村的环境? 所以地方政府在推行新政时,一定要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