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12月21日报道,山东省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因上网时,看到“百度贴吧——高唐吧”一个帖子里有一条内容说“高唐进入全省六强,成为经济领头羊”。此时,他想到的是地方财政吃紧,他的“医疗保障卡”已3个月没有支付医保费了。一时兴起,跟了两条留言,一条是“孙烂鱼更黑啊”,一条是“居家过日子都要量入为出,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因此被指侮辱县委书记孙兰雨,于2007年1月1日,被送进高唐县看守所,同时被关的还有该县医院主治医师王子峰和高唐县一中体育教师扈东臣,他们被当地电视台报道为“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直到1月21日,他们才被释放。
就因在网上跟帖子发了点牢骚,就被扣上“攻击县委、县政府”的帽子,利用权势将他们予以拘留、甚至在地方电视台节目中,“公演”他们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和被审讯的画面,而且欲追究刑事责任。这可以说是民主法治时代,把粗暴压制言论自由发挥到了极致,令司法公正蒙羞。透过这一系列的“表演”,我看到了文革“遗风”在回潮!
在社会越来越发展的今天,出现此等国家暴力机器与政府机构联名屠杀民意的事情是多么荒唐可笑!如今是法制社会,公民都有言论自由。而网上议政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现在和将来,网络都是政府所倡导、鼓励的一种新颖的议政形式。作为社会公共人物,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进行议论或评价。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如果不是因为害怕,又何必动用那些暴力机器呢?如果说发帖者在网上“诽谤”了谁,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提起诉讼,要求发帖者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或者给予经济补偿。动不动就用权势来威胁、用法律来惩罚,那是无能的表现,是在滥用权势和法律! 其实,因言论而获罪已不是第一次了。2006年9月,重庆彭水县秦中飞用手机编发了一首有关时事的打油诗,结果换来了牢狱之灾。2006年11月,安徽五河县一中的两名教师,因不满上级指定的校长任命考核,编发手机短信给有关领导,遭遇降级、撤职处分,还被拘留、罚款。2007年1月,又出现了山东省高唐县董伟等“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只是我不明白的是,一起正常的网上议政,缘何成了“刑事犯罪”行为?这样的悲剧为什么一再上演?不让百姓说话,乱用公权、打击报复,只会加深老百姓对权力层的怀疑与对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