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重庆璧山县的杨明刚,几年前在老家开了一家生产皮鞋的小作坊,而妻子卢廷贤则在成都一家市场租了个商铺销售自家皮鞋。去年11月23日,卢廷贤突发脑溢血,虽经医院抢救保住了性命,但从此昏迷不醒,杨明刚为此花光了10多万元的积蓄。上月中旬,杨明刚发现了妻子的一张存折,内有6万多元钱。杨明刚高兴不已:妻子有救了!可当杨明刚拿着妻子的存折和身份证来到银行时,却发现取钱并非易事。因为他不知道存折密码,银行拒绝支付。不久前,杨明刚再次带着妻子的病情证明、相关公证书等来蓉取钱,但还是因“手续不完善”无功而返。“这是我第3次来成都取钱了!妻子的病等不得啊……” 银行里明明存着自家的钱,却不能拿出来救妻子的命,杨明刚心急如焚。(1月9日《成都晚报》)
这的确是一道生死测验题。银行按照相关规定,不给杨明刚取钱,是出于保护储户资金安全考虑,坚持要密码才能取款的做法并没有错,也没有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从这一点来说,杨明刚的确遇到了“麻烦”,但换个角度看,越严格,储户利益就越有保障。但从道义上,银行应该让杨明刚取钱。毕竟生命重于一切!当储户急需用钱、明明知道这就是储户的钱,却又要以坚持规定而不予支付,则无疑是与银行便利储户的宗旨相违背的。
为储户服务,为储户着想,解决储户的实际问题是银行的工作职责。银行设置密码,是为了资金安全,但如果这个密码妨碍了公民的其他权利,那就表明设置密码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既然制度是人制定的,就应该以人为本。就这件事情来说,如果杨明刚想取出妻子的存款去做生意或者干别的事,银行拒付是没话说的。但是现在储户昏迷不醒,其家人需要交钱给医院以继续治病,如果不给医院钱,医院就无法继续就治,万一最后因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而去世,银行岂不成了间接杀人?在这种紧急关头,银行还是应当特事特办。为了保证这笔钱用于给患者治病,银行完全可以通过变通的办法,直接把钱打到医院账号上。
类似这样的案件全国每年都有很多起,但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双方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对储户和银行分别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强制性规定,以便使法律法规更具可操作性。 当然,杨明刚的“遭遇”从另一个角度讲,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在存钱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安排好这笔钱的用途,以便遇到特殊情况能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