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匹在寂寥的荒野中奔跑、跳跃的野狼,一匹有着健壮体魄与智慧头脑的野狼。并且在不停地向前奔跑,直到撞碎全身的筋骨,洒完最后的鲜血。他是一个燃烧的精灵,不停地发出光芒,直到最后燃尽自己。当我在冬日如血的残阳中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时,他总是带给我这种形象。
我知道他八岁就承担了许多家务劳动;十一岁就开始了独立生活;十七岁时,在狂风暴雨的海上,独自一人与大海搏斗,保全了一船人的生命;他还去航海,去荒凉寒冷的阿拉斯加州淘金,去做流浪汉,去公园里发表演说,为了理想与警察搏斗……所有社会最底层的人所干过的事情,他都干过,所有硬汉所尝试做过的事,他都做过。于是,那只健壮、智慧,在荒野中奔跑、跳跃的野狼形象,就定格在杰克·伦敦身上,成为我心中杰克·伦敦永远的化身。就这样,他写出了《荒野的呼唤》、《雪白的獠牙》、《海狼》、《铁蹄》、《马丁·伊登》等中长篇小说。对人性深刻的剖析,对社会无情的揭露,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细致入微的诠释,为他赢得了世界声誉。
那个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州淘金者,饥饿、寒冷、孤独、恐怖、挫折伴他而来,唯一的伙伴又离他而去。在历经了无数次失败与痛苦后,那个淘金者依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因为他生命的信条是永远不在厄运面前屈服。他已经看到了港湾里停泊的轮船,船上的风帆正向他招手,生的希望正向他走来。但这时,那只跟了他很久的病狼正试图吃掉他,他也试图吃掉那只病狼……
这是杰克·伦敦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的名字叫做《热爱生命》,它鼓舞了无数身陷厄运,从不低头的人的精神,成为人类向厄运宣战,而最终战胜厄运的典范。
那似乎就是杰克•伦敦人生命运的再现。
在杰克•伦敦成名之后,他原可以选择继续写作,但他没有。杰克•伦敦的血管里燃烧着一股极端的个人主义火焰,演绎着尼采的“超人”哲学,因为他总是渴望着沸腾的生活,于是杰克•伦敦又开始了记者生涯。1904年他接受赫斯特报系的聘请,去远东采访日俄战争的消息。1905年,杰克•伦敦又以社会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工人运动,在公园里发表演说,并与警察发生搏斗。
在1911年的夏天,杰克•伦敦已经是世界上最有名、收入最多的作家。他开始奢华,开始享受。但他依然是一个着了魔的精灵,不停地燃烧,不停地创造,不停地写出惊世之作。一个燃烧着的精灵,他到底要怎样?他又到底能走多远?
生的希望永远在前面招手,而支撑他走下去的力量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超人哲学”。 “物竞天择,捷足先登,适者生存。”在杰克·伦敦眼里,世界永远是这样的。他的一生都在做一个超凡卓绝的强者与同情最底层的劳苦大众之间徘徊。他痛恨那些剥削人的上流社会的人,因为他曾是社会最底层的一分子。他要通过奋斗,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而最终,他也通过奋斗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分子。他痛恨自己吗?他最终却毁灭了自己。这真是一种绝妙的讽刺。他的终极理想是什么?做为一个强者,他也曾是马克思的信仰者。在早年自传文章中,他承认对自己影响最大的有两个人,一个是马克思,一个是斯宾塞。
马克思自称是要引领大众走出痛苦,走向幸福之路的。作为马克思的信徒,杰克·伦敦能引领大众走出痛苦,更主要的是他能引领自己走出痛苦吗?这是否就是人性的弱点和永远也摆脱不了的痛苦呢?马克思将他引入充满“斗争哲学”的社会主义,斯宾塞却告诉他,“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而到了1916年1月,杰克•伦敦却公开声明脱离自己曾经积极参与活动的美国社会党,脱离了政治运动。他是厌倦了政治,还是厌倦了斗争,或者是厌倦了暴力?
杰克·伦敦是强悍的,无论是在体魄上还是在思想上。但你如果以为他永远是这样强悍,坚忍不拔,那你不要。生命的强悍,坚忍不拔的及至,也许就是脆弱,就是毁灭。生命,有时候表现得更强大、更长久的是柔软,是韧性,就如同水,静,若处子,水滴石穿;动,若海啸,天崩地裂。于是,杰克·伦敦终于支撑不住那颗坚强、卓越的灵魂,在四十岁的那年,以自毁的形式,戛然而止……
191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在他的豪华牧场里服用过量吗啡自杀,终年40岁。“在命运的闷棍之下,我流血了,但绝没有低头。”这是杰克•伦敦最喜欢的诗人亨利•朗费罗的诗句,这也成了他人生命运最后的写照。这个燃烧的精灵,他终于最后燃尽了自己!
而杰克·伦敦那些关于坚强,关于卓越超凡、渴望生命的著作与思想却永远留在我们心中,让我们痛苦着,也思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