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文艺家协会、市、州、林区文联及产业文联(文协):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教发[2007]42号)《湖北省签约制文艺作品创作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2011年度的重点文艺项目申报工作又将开始了,为了确保我省优秀文艺项目能得到资金扶持,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鄂财教发[2007]42号)文件规定,将你处艺术家创作的优秀作品申报到省文联。具体要求是,申报的项目必须是题材重大,思想性强,艺术性好的作品,申报范围是:戏剧、音乐、美术、书法、曲艺、舞蹈、摄影、电影、电视、杂技、文艺理论、民间文艺等门类(小说、散文、诗歌和报告文学不在申报之列)。
申报时请注意以下方面:
一、 申报时间为2011年3月中旬至7月30日,超过申报时间将不参加当年评审,将作为2012年项目处理。
二、 申报的项目需要填报《湖北省签约制文学艺术创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表》一式两份,并要求在表格栏目中写上项目的详细提纲,以便专家讨论时清楚项目的价值(如果作品已经完成,可寄原件)。
三、 《湖北省签约制文学艺术创作扶持项目资金申报表》附在(鄂财教发[2007]42号)文件后面,项目作者可以直接复印填写。
四、 申报项目的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文联文学艺术院郑鸣、李莉娜收。邮编:430077 电话:027——68880791 68880780 68880779
湖北省文联文学艺术院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