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作协(文联),各大型企业文协、出版社、大专院校文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作家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促进我省文学创作的繁荣与发展,表彰近几年来涌现出的优秀文学作品和文学人才,根据《湖北文学奖评奖条例》每三年举行一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举行第五届湖北文学奖评奖。现将本届评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的范围 1、第五届湖北文学奖评奖的范围:我省(户籍在湖北)文学工作者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的文学作品。可参评的文学作品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单篇)、报告文学(长篇)、诗歌集或500行以上的长诗、散文集、文学评论(单篇8000字以上)或文学理论专著等。 2、第五届湖北文学奖评新人奖1人。凡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湖北),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文学作品25万字以上,且获过省、部级或省级以上文学期刊奖项的作家均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办法 1、申报本届湖北文学奖,采取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作协(文联),大型企业作协(文联)、大专院校文学院、各有关宣传、文艺、出版等团体单位推荐或由申报者直接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者应按《湖北文学奖评奖实施细则》要求填写评奖推荐表,交湖北文学奖评奖办公室。第五届湖北文学奖每人仅限申报一种文学样式作品一部。附送申报作品一式七份,并保证所送作品的真实性。评奖推荐表和评奖申报表由推荐者和申报者到评奖办公室领取或函取,评奖办公室设在省作协创联部。申报者也可直接在湖北作家网(www.hbzjw.net.cn)上下载表格,申报者需填写电子表格,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为×××申报表)发至qdb.2007@163.com。第五届湖北文学奖从2012年2月15日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5日。 2、申报本届新人奖,采取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作协(文联),大型企业作协(文联)、大专院校文学院及各有关宣传、文艺、出版社等团体单位推荐或由申报者直接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者应按评奖条例要求填写评奖推荐表,交湖北文学奖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设在省作协创联部),并通知被推荐者准备有关作品和资料。申报者可直接到评奖办公室领取或函取申报表,也可在湖北作家网(www.hbzjw.net.cn)上下载申报表。申报者需填写电子表格,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为×××申报表)发至qdb.2007@163.com,被推荐人必须认真填写纸质申报表,申报新人奖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报当地党委宣传部同意(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评选办法 1、本届湖北文学奖设荣誉奖。凡在本届评奖规定年限内获中宣部、中国作协主办的正式奖项的文学作品均授予湖北文学奖荣誉奖,不再参加湖北文学奖评奖。 2、本届湖北文学奖设新人奖1人,申报新人奖者不得再申报本届湖北文学奖作品奖。 3、本届获奖作品限额10部以内,湖北文学奖分别设长篇小说奖、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散文奖、诗歌奖、文学评论奖、报告文学奖。获奖作品不分等次,按得票多少排名。 4、终评入围的作品均获提名奖。 5、本届评委、审读员名单(评委和审读员均从设立的评委库和审读员名单中抽签确定)、获奖作品名单及评语、提名奖作品名单,在评奖揭晓时,一并向社会公布。 6、 评奖工作结束后,举行颁奖典礼,颁发奖证和奖金。合著作品给合著者每人颁发一份联名奖证,奖金只发一份。 四 评奖纪律 1、 为确保评奖的权威性与公正性,湖北文学奖的评奖委员会坚持评奖标准,实行评委名单公开、评委会评语公开制度。 2、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委会、审读小组及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一旦发现此种行为,有关评委或工作人员的资格将被取消,有关参评作品的资格也将予以取消。 3、实行回避制度。有作品参评的评委会成员,或系参评作品的责任编辑、参评作者的亲属、参评作品推荐单位的负责人等一切有可能影响评奖公正的人员,必须回避。若发现有隐瞒者,取消评委资格,并不得再参加湖北文学奖评奖工作。 推荐和申报作品请用挂号或快件寄至: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东湖路翠柳街1号省作协创联部 邮 编:430077 联系人:吴小斌 027—68880635 13807171641 钱道波 027—68880637 13018073304 qdb.2007@163.com 湖北省作家协会 2012年2月2日
下载表格请浏览: http://www.hbzjw.net.cn/newsdetail.jsp?id=201202031351480011&classid=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