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第六届“孟浩然文艺创作奖”评奖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联、各产业文联、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
为积极推动“文化襄阳”建设,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又好又快发展,全面繁荣发展我市文艺事业,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造积极性,“出作品、出人才”,根据襄发[1989]7号、襄发[2007]15号和襄办文[2008]22号文件精神,经市文联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第六届“孟浩然文艺创作奖”评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切实搞好第六届“孟浩然文艺创作奖”评奖工作,使真正的优秀文艺精品力作,能够得到更多支持、更广泛传播和奖励。
襄 阳 市 文 联
2012年3月5日
评奖原则与标准:
1、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统一原则。凡申报的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有利于倡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思想观念,有利于倡导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以人为本的社会政治理想,有利于倡导以诚实的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价值取向。对于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刻反映现实生活,努力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体现时代精神风貌和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尤其应该给予重点关注;要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
2、要重视作品的艺术质量和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积极探索与创新,鼓励那些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具有艺术感染力的佳作。对于倡导、发扬、建设襄阳汉水地域文化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应予以特别关注。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奖项设置
“孟浩然文艺创作奖”是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我市文艺创作最高奖。“孟浩然文艺创作奖”不设立等次奖。获奖作品设立为“孟浩然文艺创作奖”和“孟浩然文艺创作奖·提名奖”,颁发奖金和证书。
“孟浩然文艺创作奖”分二大板块进行评奖,即文学类和艺术类,每一板块确定15件作品获奖,共奖励30件作品;“孟浩然文艺创作奖·提名奖”各评选5件作品获奖,共奖励10件作品。
本届“孟浩然文艺创作奖”仍设立荣誉奖,凡在评奖规定的年限内,曾荣获中宣部、中国文联各文艺家协会等省级以上各类大奖及各项届奖的文艺作品,经作者本人申报和有关单位推荐(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均授予“孟浩然文艺创作奖·荣誉奖”,不再参加“孟浩然文艺创作奖”评奖。
作品征集范围与分类
1、作品征集范围。
凡2009年元月至2011年12月间,在省级以上国内公开发行的中文核心报刊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各类文艺作品、文艺著作,或在省级以上公演、展览的艺术作品,以及在省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文艺作品、电影厂制作发行的影片,均可参加评选。
2、作品征集分类。
文学类:小说、诗歌、散文、儿童文学、寓言、民间文学、文学评论等文学类作品。
艺术类:戏剧、音乐(含MTV)、舞蹈、曲艺、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电视文艺专题、书法、美术、摄影等艺术类作品。
申报方式、时间
采取组织呈报和个人申报两种形式进行,并附作品原件或复印件及表格资料,全部一式三份,统一呈报市文联创联部。请各县(市)、区文联和市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精心组织和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评奖,使真正的文艺精品力作得到应有的奖励和肯定。
申报时间自2012年3月10日至4月30日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襄阳市第六届“孟浩然文艺创作奖”申报推荐表
|
作者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联系电话 |
|
|
工作单位 |
|
|
申报作品
题 目 |
|
|
何处发表
或展演 |
|
|
获奖情况 |
|
|
申报作品
内容简介 |
|
|
所属何级
会 员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
|
附 注 |
|
|
|
|
|
|
|
|
|
|
襄阳市第六届“孟浩然文艺创作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制(此表可复印)
襄阳市第六届“孟浩然文艺创作奖”申报推荐表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