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各产业文联(文协): 根据襄发[2007]15号和襄办文[2008]22号,以及襄文联会字[2008]5号文件精神,今年9、10月为2013年度全市重点文艺创作(出版)扶持项目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按襄文联会字[2008]5号文件具体要求,积极组织做好明年全市重点文艺创作和文艺作品出版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务使既有思想性又有艺术性的文艺精品力作,能够得以早日问世,为“文化襄阳”建设,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真正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我们应有的积极贡献! 附:《襄阳市文联推行重点文艺创作和文艺作品出版项目签约、招投标制实施细则》与2013年度申报表格。
襄阳市文联 2012年9月13日
主题词:2013年度 重点文艺 申报 抄报:省文联、省作协、市委宣传部 发:各县(市)区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各产业文协 襄阳市文联办公室 2012年9月13日印发 共印40份
襄阳市文联推行重点文艺创作和文艺作品出版项目 签约、招投标制实施细则(试行) 为扶持重点文学艺术创作、出版,促进各文艺门类人才的成长,催生文学艺术精品,推动襄阳市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现根据襄发[2007]15号和襄办文[2008]2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重点文艺创作和文艺作品出版项目签约、招投标制,是在襄阳市文联党组、主席团领导下,由市文联创作联络部具体管理的一项工作。此项工作是市文联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文艺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扶持名家名作的具体措施和重要途径,目的在于“出作品 、出人才”。 第二条 签约对象及条件 重点文艺创作扶持项目和文艺作品出版扶持项目签约者,原则上应是襄阳市级以上文艺家协会会员(招投标项目签约者可是市外或省外相关专业人士),曾经发表过一定数量的文艺作品,具有较大的创作潜力,近期已有构思成熟的,并具备深刻思想内涵和较高艺术价值的创作选题。签约项目以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为主要条件,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体现多样化。对于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持“三贴近”原则,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地方文化资源的开发、提升、利用,具有汉水文艺特色;能冲刺国家级、省级文艺大奖的项目应重点关注。 签约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为两年。 第三条 签约(招投标)项目 符合条件人员的下列项目可以作为扶持项目申报: 1、文学项目。在签约期内,能完成长篇小说(传记)、长篇报告文学、中短篇小说(小小说)集、散文集、诗集、儿童(寓言)文学集、民间文学集的正式出版或在核心及权威期刊上发表。签约(含中标,下同)项目每项可获得5000—15000元扶持。 2、电影、电视剧项目。在签约期内,能完成电影、电视剧本的创作任务并在正规刊物发表,可获得5000—15000元资金扶持。单本剧或连续剧开拍、制作完成,可分别获得10000—100000元的资金扶持(签约时以省及以上广电部门审批手续和有关开拍协议为准)。 3、戏剧项目。在签约期内,能完成剧本创作并在正规刊物发表或正式进入彩排。签约项目每项可获得5000—15000元扶持。 4、音乐项目。在签约期内,能完成歌剧、音乐剧、交响曲、组歌、组曲及优秀歌曲的MTV的制作或公演、举办个人音乐会、出版原创歌曲作品集等。签约项目每项可获得5000—15000元扶持。 5、舞蹈项目。舞剧、舞蹈诗、大型舞蹈作品、个人舞蹈专场及特别优秀的舞蹈项目,在签约期内,能进入彩排或正式公演。签约项目每项可获得5000—15000元扶持。 6、书法项目。在签约期内,能出版知名书家作品集、举办省级以上个人书法作品展。签约项目每项可获得5000—15000元扶持。 7、美术项目。在签约期内,能出版美术作品集、举办省级以上个人画展。签约项目每项可获得5000—15000元扶持。 8、摄影项目。在签约期内,能出版重大题材的大型摄影画册、举办省级以上个人摄影作品展。签约项目每项可获得5000—15000元扶持。 9、民间文艺项目。必须是抢救襄阳地区重大文化遗产工程的项目,在签约期内,能正式出版或正式公演。签约项目每项可获得5000—15000元扶持。 10、曲艺项目。必须是抢救濒临失传的地方曲种的大型项目、重点项目或主题性曲艺晚会,在签约期内,能进入彩排或正式公演。签约项目每项可获得5000—15000元扶持。 11、文艺理论项目。必须是重大理论课题、理论专著或特别突出的论文,在签约期内,能正式出版或在核心及权威期刊上发表。签约项目每项可获得5000—10000元资金扶持。 项目责任人在签约期内,必须完成规定的项目,并确保作品的质量。 第四条 申报审批签约程序 市文联每年确定十个重点项目作为扶持对象。按照集中资金、重点使用、宁缺勿滥的原则,分申报(招投标)、审查立项、签约三个步骤完成。 由各县(市)区文联、各文艺家协会或两名省级以上文艺家协会会员推荐(招投标项目,由投标者个人向市文联直接投标)。经项目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书面报告创作提纲或作品的完整稿件,呈报市文联(详见附表)。每年9-10月为申报时间。市文联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组对项目可行性、实施能力、预期效果等进行审查、评定;项目确定之后,根据年度创作经费额度,对第二年度文学艺术创作或出版项目统筹编制年度计划,并向市财政申请扶持资金;资金到位后,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下达创作、出版扶持项目资金通知书时,同时与作者签订创作或出版扶持项目资金合同书。项目签约时,首付资金总额的30%,剩余70%资金待项目完成,经检查验收达到预期效果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工作关系及相关要求 签约项目负责人与市文联属创作关系,其工作关系、组织关系等均在原单位,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包括其他福利待遇)。市文联对签约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扶持资金的发放严格与签约、投标项目的进度挂钩。 在签约期内项目责任人应保持与市文联的经常联系,及时通报创作情况。签约项目的发表、出版、演展等,可标示“襄阳市文联资金扶持项目”字样。作品结集出版,应向市文联提供20册(套)样书。 市文联对签约项目的进度负有督促、监管的责任与义务,以便于签约项目能够得以顺利实施。签约项目完成之后,项目责任人与市文联合同关系正式终止。 对特别优秀的签约、招投标项目,市文联可视其情况召开研讨会,并通过媒体向社会作重点推介。 第六条 使用与监督 市文联将对创作或出版项目扶持资金,实行按进度检查、监督。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创作或出版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市文联将终止拨款。项目签约后签约人因故不能实施的应将扶持款如数退回。 第七条 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起实施。 本实施细则由襄阳市文联负责解释。
襄阳市重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出版签约
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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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格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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