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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执,给自己戴上紧箍咒 |
| 作者:冯新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16日 阅读数:1324 查看评论 |
这是一件原本很简单、很好解决的事,却因郭敬明过于固执而使判决书以公告天下、强制执行而告终,我甚至担心这有可能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一段笑料! 由于郭敬明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庄羽作品《圈里圈外》,今年5月,法院判决郭敬明和《梦》的出版方停止该书的出版发行,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庄羽20万元和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庄羽赔礼道歉。郭敬明事后支付了赔偿,但一直拒绝道歉,并言明“我不会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我)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无奈,法院只好于12月13日在《中国青年报》上正式刊登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22日对该案作出的判决。 人的一生没有不做错事的,做错了事怎么办?古人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词——道歉,依《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表示歉意,特指认错,是一种个人与个人之间表示愧疚的行为。道歉是一种责任,向被道歉者承担应负的道义上和物质上的责任;道歉是一种义务,保证令人遗憾的错事或历史不再发生;道歉是一种良知,是人们走向真善美的自我反省和更新。澄清往事和为以往过失道歉不仅有利于广大社会和受害人,而且也有利于道歉者。道歉往往能为道歉者树立真诚、诚实和勇于改过的新形象,也能补救他们及有关者因过失而造成的形象损害。伯诺特称道歉是一种“恢复形象的话语,”道歉使过失者能“在被指责和怀疑做了错事之后,得以恢复颜面、形象或名誉。” 可我们的郭敬明先生宁可认错、宁可赔款,就是不道歉,在他看来,反正丑闻已传出去了,即便道歉也不可挽回,索性一条道走到黑。他的原则就是:道歉就是承认自己抄袭了,一切的辩解在道歉声明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道歉不仅不能挽回面子,甚至道歉本身就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 可是他就没有弄明白,拒不道歉才是真正的没面子,才是真正的丢人!大诗人北岛说过:“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高尚是高尚者的通行证。”既然知道错误了,就得道歉,乞求得到人们的“原谅”,这是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倘若只是承认错误,坚决不道歉,那又如何让人们信任你呢? 我们的生活需要是一个善待自己的过程,善待自己生活物质的同时还要顾及自己的思想,一个人真正的腐朽是腐朽于思想,而不是肉质。那么,错误已经犯下了,就该全力去弥补,这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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