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文章欣赏→笔记小品 |
| 缩工时不如推行弹性工作制 |
| 作者:冯新 发布时间:2008年3月24日 阅读数:1783 查看评论 |
我国从1960年开始实行8小时工作制,至今已历时48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建立起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 姒健敏认为,目前8小时工作制影响到劳动时效性和劳动者生活质量,“扎堆”上下班也对城市交通造成了压力。6小时工作制可以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缓解交通压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改善社会生存环境;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 实行6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少了,休息时间多了,谁不乐意?问题是这个建议能否实现?在目前大多数劳动者都可以承受8小时工作制的情况下,骤然缩短工时表面看有利劳动者,实际反而可能损害劳动者权益。比如,时下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了诱使工人加班,千方百计压低工价,在“多劳多得”的计件制下,出现一些劳动者“主动要求加班”的怪现象。缩短工时,只能使这种矛盾更为突出。对守法企业,加班费支出也可能大幅增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可能不堪重负。就算是公务员,如果缩短工时,也会造成群众办事的不便。 有报道说,法国从2000年开始实行每周35小时工作制,让人们有足够的时间享受生活。但在今年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法国总统萨科齐指出,希望在今年终结每周35小时工作制。原来,35小时工作制让法国人背上了“懒惰”的帽子,吓退了许多国外投资者。在法国的美国工商会对在法美国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93%的美国企业认为法国35小时工作制过于严格,这是法国在引进投资方面首要弱点。而且,更让人头疼的是,35小时工作制不但没有提高就业率,反而造就了从2003年来达10%以上的高失业率。 愚以为,与其实行6小时工作制,倒不如推行弹性工作制来得更实际、更人性化一些。所谓弹性工作制是指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员工可以自由选择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以代替统一固定的上下班时间的制度。弹性工作制是60年代由德国的经济学家提出的,当时主要是为了解决职工上下班交通拥挤的困难。从7O年代开始,这一制度在欧美得到了稳定的发展。在欧洲,1975年英国约有70万职工,1977年瑞士估计有40%的产业工人,在德国约有四分之一的工人实行这一制度。在美国,在一些脑力劳动占重要地位的行业中也在推行弹性工作制。到9O年代,大约40%的大公司采用了弹性工作制,其中包括杜邦公司、惠普公司等著名的大公司。我国近年来许多工厂也在试行这种制度。现今许多行业如IT、科研单位、报纸杂志等单位,都具备了实行弹性工作制的条件,如果能够推行的话,肯定会受到欢迎。 弹性工作制对员工个人最大的好处就是,员工在工作时间有了一定的自由选择,他们可以自由按照自己的需要作息,上下班可以避免交通拥挤,免除了担心迟到或缺勤所造成的紧张感,并能安排时间参与私人的重要社交活动,便于安排家庭生活和业余爱好。由于员工感到个人的权益得到了尊重,满足了社交和尊重等高层次的需要因而产生责任感,提升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向心力。既能节省公司办公资源,又缓解了员工往来奔波的疲劳,提高了工作满意度和士气。何乐而不为? |
 |
|
上一篇:慎言“当场击毙” [笔记小品] |
| 下一篇:清明,请文明点 [笔记小品] |
 |
 |
| |
| 以下评论只代表评论人个人观点,不代表文学襄军网的观点和立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