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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饶龙武  发布时间:2008年9月26日  阅读数:3555  查看评论  
 
序  言
 
那是早几年前的事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流落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然后就在外面租一间房子住。才来几天的新鲜感过了,然后就剩下了一些无聊而又难以打发的时光。这样,我就选择了上网作为一种消遣方式。上网了就和一些陌生的女人或男人说话,说那些并不怎么相干的话,有时一上上到深夜。其实,我对上网也并不是什么上心,因为我从来不在网上玩游戏,一般的就是瞎胡聊,聊些天南海北的话题,甚至是调调情。因为在网上都是一些陌路人,大家也无所顾忌,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只要不是特别过份,都可以。
就这样,我遇到了一个叫做“风飘无忆”的女人。当时,晚上已经很深了,我和聊过的网友一一说了“88”,然后准备关了电脑,回我租住的房子里睡觉了。但就在我准备关了QQ的那一瞬间,“风飘无忆”却挤了进去,头像跳动个不停。我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和“风飘无忆”聊起来。
聊了几句,我发觉她并不是个一般的女人,因为从她的话语里,显示了更多的哲理,包括她对生活的看法也不是和其他的女人一样,并且有很多是自己的看法。一时也引起了我的好奇,因而我便又重新坐到电脑前,与她聊了起来。
那天聊了很晚,我才回家,回去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店都关门打烊了,白天里喧闹的街道也静下来了,只有偶尔驶过的车辆才打破了夜晚的平静。我一个人在街道上走着,一边想着这个叫做“风飘无忆”的女人,觉得她是一个经历很丰富的女人,肯定有不一般的阅历,因而,我更增加了对她的好感和好奇,其实,现在想来,肯定好奇更多一些。
后来,再上线了,只要看到“风飘无忆”,我就和她聊几句,有时她心情好了,也会和我聊很长时间。但她的情绪也不是那么稳定,有时似乎很烦,有时似乎很乱,虽然是对着电脑的屏幕,我仍然能够触摸和感受到她的心情变化。
因而,我便产生了想见见她的念头。不知为什么,她没有答应。大约又过了一个月,我又在网上见了她,我便急不可待地和她聊起来。我再要求见面,她欣然答应了。我们见面在一个很僻静的北街,在北街上找了一间茶楼,上了二楼,有一个包厢里坐了下来。她便要过一壶“铁观音”,等沏好后,我给她倒了一杯。她咂了一口,然后冲我笑了笑,里面似乎有一丝苦涩的味道,再然后,她便和我聊起她的故事来。
 
一
 
我的真名叫雨瑾,一个很美丽的名字,出生于八十年代后。虽然现在网络上,遍地里都在批评八十年代后,但我觉得没什么,不管什么时代都有英雄和孬种,都有精英和流氓,这个自然不能定性化,也不能一概而论。
说了这一番议论后,雨瑾笑了看我一眼,然后说,我还是说我的故事吧。
我是1999年11月10号随表姐,来到武汉。那是我第一次到武汉。
在武昌下的车,随着人流慢慢地走出火车站,一出车站却让我感到失望,在我想像里,省城应该多么的繁华,多么的美丽,大楼是多么的堂皇和高大,其实,一切都和我想像的相去甚远,那时的武昌火车站还有几份零乱和破旧,甚至和我家乡小城里那个火车站相比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的心里当时有一种的不快和失落,但我没有说,就默默地跟在表姐的后面,一步步地走出了火车站。表姐在武汉已经三年了,据说混得很开,每次回乡时都能引起不少人羡慕,甚至妈妈也会在和别人一边夸她的表侄女时,一边用眼睛的余光看我一眼,因为担心我吃醋。
这也是妈妈太小心了,因为不管怎么说,她还只是我的表姐,她一个远房表哥的女儿,而我是她怀过十个月的亲生女儿,并且我是八十年代后的,没有弟弟,也没有妹妹,她还得靠我养老。不过,在当时,在我印象中,表姐应该是个很有钱人,其实村里人也都这么认为。
表姐没有读多少,表姐也不怎么聪明,相反表姐读书很笨,每次我在学校读书时能打100分而她只能二三十分的样子,甚至她都读六年级,一些题目还拿来问,其实那时我才读三年级。后来,表姐从小学毕业了就没有再到初中,就随几个妹子一起到了省城。到省城的时间一天天的增长,表姐一年比一年地阔了起来。有了钱,家里的泥瓦房掀了,盖起了小洋楼,也买了一些农村很少的高档电器,如洗衣机、电冰箱什么的。不过,这些东西我表婶,——表姐的妈不会用,也很少用,我们常看到的也就是一成不变地摆放在哪儿。
表姐从家乡走时,我还在读初中,时间真的很快,一晃就高中毕业了。与表姐相反的是,我在读书时成绩很好,又听话,是妈妈的乖乖女,老师夸,邻居也夸,每年学校的奖状总也少不了我的,一年年的贴满了墙。那时,我也曾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很好的前途,考一个好大学,然后找一份好工作,混得出人头地。但在高二的那个下半年,我知道我的愿望落空了。
那时候,我莫名地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那男孩是高一个年级的,学习成绩也好,篮球打得也好。当然,那时的爱(其实应该是喜欢,但我更喜欢用爱这个词),是很单纯的,也没有一点儿势利的色彩。从第一次看他打球时喜欢上他,后来,竟然喜欢了三年,三年里就藏在心里,我一直也不敢说出来,直到他毕业离校后再也没有了消息。
爱情也许就是这样,就因为不敢表白,所以才堵得慌,忧郁而又自闷,心里难受的很。我现在想起来,人们都是高中阶段是花季雨季,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孩儿,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可我最美好的时光就是在这一天天的痛苦中度过。那段感情,几乎让我疯狂,让我崩溃,直到那个男孩子从我眼前彻底消失后,我才从感情的苦海中解脱出来。
妈妈是一个古板的教师,虽然只是在教小学,但在学校里就以严肃认真而闻名,在学校里也是年年的先进,也只有这样的老师才能教得出好成绩的学生来,因而学生里是学生怕她,同事们讨好她,甚至连校长也让她三分。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她猜想,我一定是早恋了。
但她找不到证据,我有日记本,并且日记本还是放在卧室里,卧室里有三把钥匙,有一把在我这儿,两把放她那儿,她要是想看随时就可以看。其实,像这样的事也只有傻瓜才会把它记在日记里,在日记里吐露什么心声,这完全是授人口实,这样的事,我是不会干的,因为在前面我就说过,我是一个聪明人,对于女孩儿我最高的评价也是聪明了,冰雪聪明。不过,这类事情我也不是一点儿反映没有,奥秘在我那个摘抄本上,在那个摘抄本上,我摘抄有情诗,有情语,有短篇言情小说,还有言情散文,这些东西是我那段时间的最爱。说来也奇怪,我总能在相应的时段找到相应的文章能恰当地表达我的心情和感受。不过,这一点儿,老妈是肯定预料不到的。
见找不到证据,老妈又不敢确定她的判断。后来,就找我谈过几回话,也做过不过思想工作,无非就是她们过去读书时,如何艰苦啊,吃挑完虫子的饭啦,菜多是发霉发酸的啦,什么的。我能理解老妈的良苦用心,但这个不影响我对她千篇一律说教的反感。不过,我聪明之处就在于大智如愚,每次老妈说时,我也装着傻傻地听着,就权当是催眠曲。
妈妈找我谈过几会心,也宣读了她的政策,就是坦白从宽,虽然我也想坦白,但却没有什么坦白的对象,更没有什么好坦白的。她跟踪过我多少次,这个我知道,但我在她面前是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傻傻的。甚至为这事,还找我们的班主任,一个挺神经质的女教师谈过,但也没有找出我的任何蛛丝马迹。但我的成绩还是江河日下,她们却也找不出什么原因。
后来,一切就算过去了,过后,仍然是我行我素。倒不是我不听老妈的话,是因为我实在没法放下他,在一个学校里读书,总能偶尔见到他,甚至还是在有几分暧昧的时刻,比如晚上下自习后,还有夕阳西下时,或者在晨练时(那时我们管晨练叫“早恋”),早晨见了,一天的好心情;晚上见了,是一夜的无眠,一夜的折磨……
这种日子,直到高三下半年才结束。比高考过后,我就一直没有再见过他,他的影子及声音都渐渐淡出了我的记忆。我的第一次恋爱就这样不明不白地不了了之。
直到有一天,干脆我也不读书了。因为每次试卷发下来,我的“×”总比“√”多,有时甚至“×”还挤得满地都是,“√”却凤毛麟角。就这样过了好长一段时间老师冷眼和学生讥诮的日子,我决定离开学校不读书了。
虽然是恨铁不成钢,但在老妈固执的思想里,读书总比不读书好,在学校里总比在家里赋闲好,在这“两个总比”思想的指导下,她也苦口婆心地劝过多少次,有一次甚至拿自己的例子来说我,说得她眼泪婆娑了,我也陪着流泪。
第二天起来后,她以为我要去上学了,然而我还是不去,从那以后,她就不再劝我了。说真的,我一直不想再去学校,那时我显得特别固执。其实,我也有自己的想法,就是到现在,我也不很后悔,因为像我当时的成绩,就是硬撑到毕业,能考个三流大学都不错了,现在一流大学的学生毕业后也面临着找工作难,何况我只能考个三流大学呢。就是前一段时间,网上还流传着一个北大的学生毕业后弃文从武,杀猪宰羊,做了屠夫。其实,这个我觉得也没什么不好,只有你宰得快乐,就是读了博士后回来也可以。
见我固执的很,妈妈便从灶房里抄出吹火筒,准备打我。我也懒得跟她讲什么道理,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更何况那时妈妈并不打算和我讲什么道理,如果真要讲,她也只是打算让吹火筒和我讲。我很不喜欢她这个且笨且蠢的做法。后来,她也意识到了,就又让吹火筒又回到了它的正确位置,也将继续发挥着它正确的作用。
就在我和家人僵持不下的时候,表姐从省城武汉回来了,这个消息让我老妈眼前一亮。其实,我不怎么喜欢我的这个在别人眼里公主般的表姐,我尤其是不喜欢她喜欢流露出的她作为省城人的优越感。我从小就很敏感,这是我的一个最大的长处,也是短处。
但这时,我也没办法了。学校不想上了,也只有出外打工的一条路了,因为老在家里住着也不是个法子。想到这儿,我便和表姐一起到了省城。当我把这个想法对表姐说的时候,表姐也没有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但我还是认定了想来,就这样,我离开了家乡,随表姐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到了省城,我原以为表姐可以为我把一切都安排好。哪知,表姐并没有这样做,一切都要靠自己去找。是啊,出门在外有谁可以帮我呢?如果自己连找工作这一步都迈不出去的话,以后怎么做事?这个道理我也懂得,因而,我也并没有提出这个要求。
后来,我就到街上去找个活干,街上招聘广告很多,我每天就是街上一个个地看那些招聘广告,但因为没有什么技术,也没有什么专业本领,想找一个合适的事,是不容易的。说来好笑,那时,我连计算机都还没摸过,就凭这一点儿,连最基本的到商场里当个收银员,也都不够格。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家政什么的,这个我不想,也不会去。后来,有一个叫做“逢木大酒店”的招聘一个迎宾小姐,读过书的人往往会自命不凡,这仿佛就是一种职业病,当时,我就是这样,看到这个牌子,我就会想起“逢木生金”这个古老的典故来,说不定真的会“逢木生金”,会给我带来好运气。我便抱着试的心理去看一下,结果还应聘上了。
就这样,我来到了“逢木大酒店”。 在这个城市里,表姐有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是自己买的,据说价值不菲。室内装修得也很豪华,家俱也很齐全。才开始过来时,我便和表姐住在一起,后来到“逢木大酒店”后,我就很快地搬出来了,住在了酒店里。
才开始到“逢木大酒店”时,我做的是一名迎宾小姐,每天就是迎接客人,把客人带到预订的包厢里。“逢木大酒店”里除了两名保安,五名厨师和一名经理外,其余的全是大大小小的姑娘。这些姑娘一般的都是从乡下招来的,有端盘子的,收拾桌子的,站包厢的,等等。我是一个迎宾,只负责把客人带到就行,不用做这些苦力活儿。因而,我还算得上是台面子上的人。
后来的一天,我正在楼下迎宾,副经理过来说,经理找我有事。经理能找我有什么事呢?我还怀疑我听错了,以为是叫另外一个女孩儿。迟疑了一下就没走,副经理又叫了我一声,我这才跟她走了。
电梯上了六楼,我们下来后,走过一段路就到了经理室。虽然到“逢木”几个月了,我还是第一次到经理室,心理上有些紧张,也有些不安。
到了经理室门口,副经理就走了,我一个人推门走了进去。经理看到我,把手伸了出来,我也只好伸出去算是握了一下就松开了。然后,经理指着对面的一张椅子让我坐下来。
坐下来后,经理就问了一下我的情况,以及到这适应不适应等方面的问题,让我感到吃惊的是,经理早就注意到我了,这让感动有些吃惊,又有一种让人认可了般的感动。
谈话完毕,经理让我从迎宾调成了餐饮部的领班。
从经理室里出来,我心里喜滋滋的。正式上任是在第二天,第二天一早在集合早训时(那时“逢木大酒店”在上午八点半上班和下午三点上班时分两次集合,由副经理讲话,强调一些注意事项),副经理首先要宣布了这一决定,早训结束后,我就由迎宾转到了餐饮部领班。
升任领班后,因为工作上的关系,我认识了老总,“逢木大酒店”的一号人物。老总名字叫郑硕秋,不过,在那时,我见到他时,只敢毕恭毕敬地叫他郑总。
我在餐饮部里领班,整个餐饮部的业务都得由我经手,比如来客的接待,饭菜的可口,客人玩得舒心等,都与我直接有关。在那段时间,我几乎成了“逢木大酒店”的核心人物,重要性似乎仅次于郑硕秋,甚至连副经理和经理都吃我的醋。
说到这儿,我明显地可以看出雨瑾眼里闪烁出一种自信和一种骄傲。但也只是一会儿,雨瑾又低头喝了一口茶,抿了一下,又轻轻地把吞了下去。然后又抬起头来,继续说她的故事。
一上职场就初露锋芒,这让我信心大增。晚上回到宿舍里,也不由让我心里窃喜好半天。从那以后,我开始注意打扮起自己来。爱美是女孩儿的天性,美丽也承载着女人所有的自信和虚荣。现在想起这些来,我能说出这样的一句话,但那时,我说不出来。那时,我只是一个很傻的女孩。傻就傻在对人没有防备,总认为自己所看到的就是世界的全部,所想的什么样子世界就是什么样子。
那时的时光,几乎是我一生中最灿烂的时光,十八九岁是一个女孩儿最为美妙的年龄,在这里我用的是“美妙”,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词语。你应该知道,我的基础很好(雨瑾说这话,我不得不认可,就在雨瑾坐在我面前,她告诉我已经快三十岁了,但在我眼里,分明是个二十出头颇具风韵的少妇,只是可以在眼角里找出一点憔悴),人长得漂亮,又接受过较好的教育,知书达礼,深得老板信任,可谓春风得意……
不过那时,也真的是很奇怪,从我出任领班后,餐饮部里的生意竟格外地好起来,回头客多,受到的赞誉多,业务量也几乎翻了一番。也或许正因为这,郑硕秋对我才格外器重,把我的待遇竟然提到了和经理一样的待遇,还比副经理高。有时,甚至还破例派给我许多红包。现在想来,这些都是理所当然,也是我应该所得,我让他每月的利润额增长几十万,他就是拿十万来奖我,我也是心安理得。但那时,我没有这样想,相反见到他时我还有些诚惶诚恐,因为我毕竟是从一个小县城里来得这个大武汉,还能受得他的这么高的待遇。
对了,忘了介绍一下郑硕秋,他和我们常说的“土包子”老板不同,三十多岁,风度翩翩,长得还真是一表人才。像他这样的男人,又有钱,又有貌,又年轻,还事业有成,应该说是典型的浪荡公子,可以到处的寻花问柳,我想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肯定也为数不少。但郑硕秋不,很少听说他有这样的风流韵事,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大酒店里,红楼梦里大观园——美人窝里,也是最喜欢出绯闻的地方,但没听说过郑硕秋怎么样。因而,我对他还是产生了几分好感。
在“逢木大酒店”里呆了还不过一年,我就又顺利地接任了经理职务。那时,我就不再住在酒店里了,而郑硕秋在武汉最豪华的富人区为我租了一套别墅安排我住下。这一切,安排起来,就像非常自然,我在当时也没有察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担任了经理后,郑硕秋便很少过问“逢木”里的事了,主要的工作都全部靠我来打理。他偶尔过来了,就是帮我联系客户,拉客户。这个时候我的工作也发生了重大转变,由酒店内部的管理转为了拉客户。其实,想想做成个事也真的挺不容易的,不是单凭一个人的力量就可以完成的,就像我们那时,客户是我们最大的财源。我也想能拥有更多的客户,其实,我当时还有一个重要的野心,就是等自己羽翼丰满了,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酒楼。所以,我也想尽力地拉客户,这是实现我野心的最大一笔资源。这样想了,我才答应一次次地陪郑硕秋出去。
在“逢木”里呆了几年,我逐渐学会了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也知道了各种人的心理和爱好,但我还是有分寸的,尤其是在男人面前。这也是我的精明之处,正如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说过的一句话,“原子弹的最大威力在发射架上,而不是发出去以后”,同样的,女人对男人最大的诱惑也不是在衣服脱光了以后。
我想,一个少女,一个很清纯而又很美丽的少女对男人的杀伤力肯定也不亚于一颗原子弹。不过,现在对我已是邵华已逝,美人迟暮。说完这些,雨瑾禁不住轻轻叹息。
虽然那段时间,出去应酬的多,但我很注重洁身自爱,始终保持着给人一个良好的形象,从不和别人乱来。当然,我并不想刻意在郑硕秋面前,但这却深深地吸引了他。
有一次陪客户出去吃饭(那时陪大客户吃饭一般地就选择在更高档的酒楼),他喝醉了,客户走了,我便只好留下来陪他。我想等他清醒会儿,再送他回去,因为他开有车,我不会开,当然即使我会开,我也不可能送他。
客人走后不久,他喝了两口茶后,就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了。见当时他那个状态,我竟真的有点心疼他的感觉,甚至有点儿同病相怜的味道,都是为了自己的事业啊。人人都说做个成功人好,可谁也不知道做个成功人要付出多大,付出好多常人难以付出的东西。
我陪他走出去,他准备开车走,见他那样子,我实在不敢让他走,我死死地拉住他。如果说是一般的人,我自然也懒得管他,你走也好,留也好,都与我无关。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当时对他的心理不仅只是感激。如果再进一步讲,我还有点英雄气概的傻气,我真的担心,他会出车祸。也许正因为这个想法,我怕我手一松,他明天就会消失了,就会被车撞死,或者是车会开到一桥或二桥下,彻头彻尾地从地球上消失了。
或许因为我的执着,也或许因为我当时确实有一股蛮劲,反正他最终没有挣脱,后来他也就不再闹着要走了。我们在路边站了一会儿,也没有说话,他只是拿着眼睛瞅着我。我看到他那时的眼睛里竟有一种婴儿般的依赖。当时,我心里不由一软。
他就默不作声地跟着我走了。到了宾馆,我在总台里给他另外开了一间房。把他带上去后,我就准备回到我的房间里,当我正准备转身走时,他突然从身后紧紧地抱住我,并且要吻我。
当时是鬼使神差,我竟然迎了上去。后来,我分析我自己的心理,可能还真的有点儿喜欢郑硕秋,不然当时怎么会有这么个鬼使神差的烂反应?他喝醉了,我可没醉啊?我想,不过什么事都不能假设,假设我当时坚决地回绝了,或者跑开了,或许真的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后来,我们就上了床,一切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看着床单上的处子之血,我哭了,他笑了。
后来,我就没有上班了,郑硕秋也不想让我上班了。我就整天地呆在他为我租住的套间里,过着守金伴银的日子。其实在过去,我并不是一个只认得钱的女人。在过去,我们读书时都曾强烈地批判过拜金主义,我也拼命地拒绝拜金主义。所以,我每次从来不开口找他要钱,他给我多少就是多少。当然,郑硕秋出手很大方,每次也都是三千五千的给。
后来,我也渐渐的知道了郑硕秋的身世,他的父亲是高官,他就是靠着这个关系来经商,资产已经过亿,就是在我看来非常富庶的“逢木”,只有他十几个公司中的一只股而已。所以,为我花这些小钱,他根本也不在乎。我想,为我花这个钱,他应该是很高兴的。至少我不找他要,他仍然能这么大方地给我,在我当时看来,他是真心地爱我的。
后来,随着接触的渐渐深入,我才知道,那晚他其实只是他和几个朋友们共同设计的一台戏,而我才真正地是这场戏中的主角。一切都是他刻意安排的。包括他故意装醉了去开车,也只是为了试我的,看我到底善良不善良。人啊,真的说不到,世事也难测量,有时你甚至会掉进你自己好品质给你挖下的陷井里。
知道了这些后,我才更加心安理得地花他的钱。钱不够了,就直接找他要,原来他是几千几千地给,而我现在是一万二万地要。郑硕秋也知道,他不能给我一个家,也不能给我更多的感情。因为他家里已有了七八岁的女儿,他把女儿看成了掌上明珠。是的,一般的,父亲都特别喜爱女儿。我也深知女儿在他心目中的分量,为了女儿,他甚至可以牺性一切,我就是能斗过他的妻子,也自然不是他女儿的对手。我也只好放下了这个想法。更何况,在当时,就是与他结婚不结婚,对于我也没有了任何意义。虽然我也有点儿喜欢他,但那毕竟不是爱,一个女孩儿把自己的感情真正地献给一个结了婚,并且有七八岁女儿的男人,确实是很难的。正如我在当时,我只是把身子给了他,并且他可以想怎么就怎么,但要我真正地把全部感情放在他身上,确实是比登天还难。与他相处时,与其说是爱,还不如说是适应,我已慢慢适应了郑硕秋,适应了目前的生活,适应了这种日子。
他也知道这一点儿,他知道他不能给我更多,因而就想在物质上,说白点儿,就是在金钱上尽力满足我,他为我花钱出奇地大方,只有我提出的要求,他没有不满足的。
我那时过着只有天堂里才有的日子。别人没有的,我都有了,房子(后来,郑硕秋给我买了别墅)、车子,穿金带银,挥金如土。过着完全我和年纪不相称的生活。每天就是玩,往返于武汉和家乡之间。这样的日子过得很快,我也是一玩就是两年,在这两年里,我挥洒着自己的青春,他挥洒着自己的金钱。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以后,只是想着眼着,尽情地享受着眼前的生活。
后来,这个事还是东窗事发了。郑硕秋的老婆带着女儿找到了我的别墅前,和我谈了半天话,然后让我离开。他的老婆是个娇小的女人。那天早晨,她敲我门时,我还在睡懒觉,那几天郑硕秋一直没来过,我倒也乐得清静,每天就能睡得美美的。
我开了门,她坐了一会儿,便作了自我介绍。听她介绍完了,我就很快明白了我应该做的一切。其实,我也早觉得该离开郑硕秋了,只是没有下定决心而已。
她没有很俗地和我吵闹,也没有很俗地谈他们的恋爱史,更没有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我,只是很明白地说了当时的处境,女儿这么大了,也渐渐懂事了,他离不开女儿,她也离不开女儿,要么,你就永远地过这种日子,反正这样的事也多了,我可以不介意,甚至我还可以把你当妹妹看。但在女儿面前,你不能显身,不能让她看出有什么破绽。
我当然不可能永远地过这种日子。我选择了离开,过我自己的日子,至少不再过这种依附般的日子。是的,这种日子不仅是不能见光,而且我自己过得也憋屈。是啊,自己有脚有手,又年青,还有几分姿色,还读过不少书,应该是个小知识分子。过着这种日子,似乎太不值得了。
当即,我答应离开郑硕秋,并且永远不在他们面前显身。郑硕秋的老婆当即拿出二十万来递给我,本来,我是不打算收的,最后,我还是收下了。
是的,这个世界已经抛弃了我,也只有钱不会抛弃我了。我为什么要拒绝这个不会抛弃我的伴侣呢?当即,我卖了房,卖了车,收拾了衣物和首饰,然后回到了我的家乡。
雨瑾在娓娓的叙述中,把她的第一段情感故事讲完了。故事讲完后,雨瑾用手掠了一下长发,看来雨瑾很喜欢她的头发,漂亮的女人或许都有这个爱好。
这就是我生命里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男人。不过,说真的,经历了这些事后,我现在倒是一点儿也不恨他,包括他老婆,甚至还有点儿怀念那段日子,有时甚至还感谢他给了我一段很好的回忆。或许,这就是许多人所说的,女人有点儿贱吧。喝了一杯茶后,雨瑾又补充说。
 
二
 
回到家乡后,我找了一份工作,在县卫生局里上班。那时,县里正在搞农村合作医疗,卫生局里说招一名录入员,反正在家时闲着也没啥事,我就去了。人家对我很满意,就这样,我就成了一名普通的职员。过着和别人一样的日子,只是按时上下班,每月领着一份固定的薪水。时间过得不快不慢,心情也说不上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反正,在武汉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便决定忘记他,就像是做过的一场梦。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事,我真的会淡忘了过去,说不定真的会像一切没有发生过一样。
到卫生局上班后,我已决定从那时起做一个好女人了,做一个正儿八经过日子的女人。像别的女人一样,把日子重新来过,好好谈一场恋爱,然后结婚,组建一个小家庭,再然后相夫教子,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但生活的列车往往不会按着你设定的轨道滑行,它总在你不经意时,或者信心百倍时和你开一个玩笑,让你猝不及防。
这时,我遇到了陈胜虎,一个其貌不扬,但对我又特别有吸引力的男人。
那时,陈胜虎正四处跑着做木材生意,我的家乡是木材大县。因为做木材生意管理很严,他就需要常到林业局里办各种手续。林业局和我们卫生局是面对面,并且奇怪的是,他常去办事的科室也和我的录入室面对面。因而,常常可以看到他在里面和人家大声地谈事。虽然隔着一条街道,但街道不宽,又处在背街,很少有车辆和行人,我只要坐在窗前就可以听到他的声音,甚至还可以看到他说话时的表情。我想,他肯定也能看到这一切。因为像我这样的漂亮女人在这里本来不多,吸引像他这样一个貌不扬的男人,这点儿魅力我相信我还是有的。
不过,虽然陈胜虎其貌不扬,但声音很有磁性,这也是我有点儿喜欢他的原因。有很多人说,女人爱才,其实女人真的不喜欢弱者,她只可以同情,但不能够喜欢,这说起来虽然有些残酷,但是事实。女人喜欢一种被征服的感觉,被男人征服,应该说是被自己喜欢的男人征服,对女人来说是一个莫大的快乐。这也是我最初喜欢陈胜虎的加一个原因。
平心而论,在我身边也不乏男孩子,也有很多优秀的,有才毕业的大学生,也有在外打工的现在还在一些知名企业里做白领的高级打工仔,他们有的或明或暗地向我表示出他们的好感。但我一个都不欣赏,也一个都没有接纳。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缺少了我所欣赏的男人的那种野性,那种敢打敢拼、征服一切的野性。他们被现代的都市文化和现代的文明所熏陶得个个知书达礼,说话彬彬有礼,甚至举手投足都一个模式,让人看了没法产生一丝的激情,甚至会产生一种令人厌恶的虚伪感。要知道,爱情这东西需要激情的,没有激情就不会产生爱情,它不像亲情那么温和,不像友情那么平淡。
是的,陈胜虎身上所显露出来的气质深深诱惑了我。我知道,那就是一个男人所透露出来的最可贵的野性。这种气质让我迷恋,这种气质让我疯狂。
后来,我便故意制造出种种邂逅,种种不经意的巧遇。比如有一次去餐馆里吃早饭,我知道他去了哪家,我便也随后面去了那家,故意挤在他的身边。果然,这样次数多了,我们便很快熟悉了。
可以看出,他也是非常喜欢我。每次过来时,他就会提前打电话约好,晚上陪人家吃过饭后就会偷出来到大街上等我。我骑一辆自行车去和他见面。见面后,他用自行车载我沿着公路飞跑,我紧紧地坐在后座上,把脸靠着他的温暖的脊背。
那时,是一些很浪漫的日子。出了城后,有一条小河,水很清凉,我们便把自行车停在旁边,洗几颗从小摊上买来的萄葡,有时是荔枝,他不让我吃,而是剥好了一个个地喂我。有时了,我们能一坐坐一个晚上,一个晚上,我都在享受清凉的河风,看着满天的星星和月亮,享受着他温暖的手,和喂我的亲昵。
在陈胜虎身上,我享受着感情的快乐,也享受着爱情的快乐。因为做木材生意,陈胜虎是经常在天南海北地跑。但不管走到哪儿,他只是我放出去的一只风筝,只有我一扯手,他就会回来。无论走到哪儿,他就会给我打无数个电话,一聊就是十来分钟,有时还是一个多小时,告诉我他的行程,告诉我他现在的状况,告诉我在外地遇到的趣人和趣事。他这种的举动,也招致了一帮小姐妹们的眼红,她们都说,见过爱情粘的,但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粘的。每每听到这话,我边一边在电话里责备他,一边在心里窃喜,比吃了蜜还甜。
因为这些,我一直傻傻地相信陈胜虎那时是把全部的感情放在我身上。记得有一年冬天,因为天气骤变,我感冒了,很轻微,但嗓子还是有些沙哑。那时,陈胜虎到西安去做生意了,听说后,不顾我连连说没事,他连夜搭车赶了过来。当半夜里敲开我的宿舍时,我感动得只有眼泪婆娑。不知是上天的刻意安排,还是什么。陈胜虎回来后,我的感冒加重了,第二天不得不请了假,在宿舍里挂点滴。一天里,陈胜虎不让我起床,炒我喜欢吃的菜,做我喜欢吃的饭,端到我床面前喂我……那次的生意,也因为他半途回来,据他说,就一下子亏了七八千。但就在这时,我就认定了陈胜虎是我一生要定了的男人,无论是拖棍讨米,还是刀山火海,我就会毫不犹豫地跟了去。
这种幸福的日子,我过了近一年,那时,我享受着爱情,也享受着陈胜虎的呵护。后来,好像是我们交往后的第二年春上,陈胜虎从老家里打来了电话说他妹妹患了白血病,我毫不犹豫地从银行里提了五万打到他的卡上。当时,陈胜虎也非常感动,说以后赚钱了一定还我。我说,反正我们都是一家人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还提这个干什么啊。而他还是认真地打了欠条,上面还盖了他的手印和印章。
后来,陈胜虎又说准备买房子,说是我们快要结婚了,再寒酸也不能和父母挤在一起。当然,就是挤在一起我也不在乎,在当时的想法里,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我就是住茅屋也愿意。但他毕竟在为我们将来操心,而我又不忍拒绝了他,我便又从卡上取了二十万打了他的帐上。
最后一次,陈胜虎说想重新翻本,重振旗鼓,需要铺底资金。这不仅是我们的将来,也是我最看重他的地方,我也没有理由不支持,因而,我就就卡上的钱全部娶出来,大概有近三十万吧,全部打给了他。
但这次过后,我就再也看不到了陈胜虎的影子,甚至是十天半月也接不到他的一个电话。那段时间我好担心,我倒不是担心我的钱,我担心陈胜虎出了什么意外,比如在生意场上遭人算计,或被黑社会团伙抢动什么的,甚至劫财杀人什么的,我整天活在对陈胜虎的担心里。
直到三四个月后,我才知道了陈胜虎的消息,那是某省公安厅打来的,说陈胜虎因为诈骗被逮捕了,他们是一个大型的诈骗团伙,以做生意为幌子,先后到三十多个省市行骗,骗得资金达三千多万元,而陈胜虎一人就达一千多万。
接到这个消息后,我几乎是一个月闭门不出。那一个月里,我心疼得几乎要碎了,我倒不是心疼我的钱,因为这钱本来就不是我的。
这就是我生命里的第二个男人。讲述这个故事时,雨瑾的情感起伏最大,变得异常丰富,时喜时怒,有时是热泪满眶,有时是声泪俱下。“人,怎么可以装得这么像呢?”说完这句话后,雨瑾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三
 
经过了这两次感情的挫折,我应该说是彻底放下了对爱情的幻想。其实,一个女人做到这一点儿也是不容易的,无论漂亮的女人,还是丑女人,也无论是聪明的女人,还是愚笨的女人,她们都无一例外对爱情充满着一股幻想,幻想有一天会遇到一个帅帅的才华横溢的白马王子,一眼看上她,把她抱上马,载她而去……
但我这时已经不想了,我只想结婚,这也是老妈给我下的任务。那时我已老大不小了,看着同龄的女孩子结婚的结婚,生小孩的生小孩,而我而是孓身一人,老妈比我还急。
那时,我已放弃了林业局里的工作,回到了家乡的小镇上。是啊,人生本来就是一个圆,一切的努力最终还是会回到原点。我不是个宿命论者,但我不得不佩服这句话说出了真理。我现在是什么也没有了,钱被陈胜虎骗走了,身和心也都支离破碎了。是的,如果没有第一个如果,我或许还在武汉,做着“逢木”的经理,这么多年了,我或许也有了我的酒店,甚至靠我自己的能力买了房,买了车……如果没有第二个男人的出现,我或许还在县林业局里做着一个让别人羡慕不已的小文员,或许还能找个帅帅的大学生,回到村子里招摇一番。在村子里,表姐是最有钱的人,而我家的夫婿应该是最有文化的人……但这一切都晚了,我只能像一首歌里唱的背着空空的行囊,然后身心疲惫地回到生我养我的故土。这几年,我付出了我的美丽,付出了我的清纯,付出了我的清名……是啊,在过去,我曾认为清名是女孩最为宝贵的东西。而今天对于这一切,我只能凄然一笑。
但在家乡,我不能把这一切对任何一个人说,包括我的老妈。是的,她要是知道了这些事情,不说她会真的把我的腿打断,最起码说,也会伤心地心疼死去,这个我毫不怀疑。就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会弃我而去,而我妈不会;所有的人都认为我是一块垃圾,而老妈肯定会把捡起来,小心地吹去灰尘,捂在胸前,当成一块宝……
最终,也因为老妈,我选择了决定结婚。并且在老妈的安排下,我去相了一次亲。相亲的时候是由老妈陪同,相亲的对象是老妈的一个同事,一名小学教师。从师范毕业后,分到我们村子里来。那老师是城里人,眼光一直非常清高,对象也介绍了不少,处了也不小,长得达几年,短得达几个月,甚至只是几天,但竟然没一个能入他老人家的法眼……听了老妈的介绍,我不由在心里笑了一下,呵呵,我们倒是势均力敌,都是情场上的老手,歪瓜配歪灶,谁也不用嫌弃谁。
相亲那天,我只是瞟了他一眼,他人个子不高,在我看惯了高人的眼里,他显得有些矮。人生得灵光,嘴倒是挺甜,看我来了,他还会搞个曲线救国,把老妈哄得心花怒放,仿佛来相亲的不是我,而是我老妈。其实,那晚我们也没有说上几句话,因为老妈在场,那男人还不敢长驱直入,把乐曲一直卡在前奏里放。老妈在场搞了一个多小时,然后她就走了。
虽然在过去,我也像很多农村姑娘一样,木讷害羞,怕经过几年城里生活的打磨,我也能变得舌如巧簧了。但那晚不知道怎么了,老妈走后,我竟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那男孩子也改了有老妈在场时的灵光,也变得拙头拙脑笨口拙舌。
那晚老妈回去后,我们只是出去转了转,然后就回去了。只到要分开的时候,我才记住了那个男人的名字,叫王伟松,呵呵,倒是一个很挺拨的名字。只是我要说,这个名字最终给了他倒有几分可惜了。
回家后,老妈问我这事怎么样,我其实是真的无可也无不可,就敷衍老妈说可以,听我说了这个词后,老妈便一脸的轻松起来。看着老妈的那个样,我知道这事要成了。因为老妈本来是个精明的女人,尤其是在对我的这个事情上。我们老家有一句话说叫“量媒”,就是衡量双方后去做媒,而且这个媒人还是老妈。
后来,我们就结了婚。虽然我和他并没有什么感情可言,更何况感情对我本来就已经成了一个奢侈品了啊。我和王伟松结婚其实一半是因为我应该结婚了,另一半是为了老妈,为了让她对我放心。从此,在王伟松的生活中,我担任起了妻子的角色,与其说是一个角色,还不如说是一个称呼,虽然我不爱他,但我还是在他的生活中尽到一个妻子的责任和义务。例如说煮饭、洗衣服,陪他睡觉,他想怎么做就迎合他等等。我不知道,他怎么看我,但我想,在他的心目中,他或许的也只是一个角色,也只是在尽着一个责任和义务罢了,更或许只是在自私地满足着自己的某一方面需求而已。
婚后,我们没有像一般的小夫妻一样争争吵吵的,甚至连红过脸也没有,从不指责对方,也不干涉对方,甚至连大声说话都没有,举止有节有度,一切显得彬彬有礼。或许我们都认为,我们各自的争吵时光早已过去。我经历的事多,他经历的事肯定也不少,早已没有什么可值得争吵的了。因而,在平日里,我们是各人扮演着各人的角色,各人做着各人的事,从不互相干涉,甚至都不过问。在院里,在旁人看来,我们是一对模范夫妇,平常的日子都相敬如宾。但我和他其实心里都明白,应该说是明白如镜,我们之间差点儿什么,我甚至希望我们好好吵一架,或者打一架,赌气十来天半个月不说话,这样的日子也比那些单调的、按部就班的日子好得多,但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发生,一切只是平平淡淡地过去了,黑夜又白昼,白昼又黑夜。
后来,我怀孕了,其实我真的不想有孩子,但我又没有理由去做掉他(她)。就这样,我便让肚子一天天地大起来。说真的话,王伟松对我很好,是一个典型的小男人,心细如发。就在我怀孕的时刻,他尽力地对我好,为我洗衣、做饭,不让我干一点儿苦力活。每天在学校里,上班晚,下班早,只要一没课了,就早早地离校,回到家里照顾我,只要我说了想吃什么,或者想做什么,他都会尽力地满足我……说实话,一个大男人做到这一切也真的不容易,他尽到了一个模范丈夫的职责。他也可能是我的一生中为我付出最多的男人,我指的是照顾我这一方面。但我对他也只有感激,没有感动,更没有感情。
后来,孩子下地了,是个女儿,我很高兴。因为在这个家里(其实说不上是一个爱,有爱才有家,我们现在的处境只是一对和平共处、资源共享的合租男女而已,说真的,在心底的深处,我真的这么认为),我爱的只有我自己,女儿是我的影子,而男孩儿毫无疑问是他的影子,我更欣赏、更喜欢的肯定是自己的影子。
他也很高兴,虽然我们家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但他是城里人,没有这一点儿。更何况,无论男也好,还是女也好,都是他播下的种子,发的芽,长的苗。我为他生了女儿,他很高兴,也很感激我。他还专门打电话回去,让他老妈来照顾我,竟然整整照顾了三年,只到我女儿长大,能上幼儿园了。这中间,王伟松付出多少,还有他老妈付出多少,我心里都有数,但这并不是说都已经感动了我,因为有很多事是没事感动的。
女孩儿一旦有了自己的儿女,才真正地成熟起来,才能够更多地明白事理,才能变得理智而不再任性,甚至没有幻想而变得实际。经过了这一段历程,特别是怀孕、生女、育女,这一段日子里,我也想了很多,也仔细思索了我的人生。最后,我下定决心一生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下去了,就把这种平淡的日子过到底。更何况,现在已有了女儿,就好比打牌已经揭了底牌,就是想再重新洗牌,难度也大得多了。我想,我没有这个勇气,就是王伟松,他也不一定有这个勇气。因而,我就想,一辈子就这样平平庸庸地过下去,不再想什么,也不再管什么,除了自己的女儿,一天天地坚持着把自己的日子过下去,过得实实在在。
其实,过这样的日子,看来柴米油盐酱醋茶实在的很,但你的心里却没法踏实,就宛如搭乘上了一辆没有方向的列车,在日子一天天地消逝中,你不知道,它会带着你走到那里,因而更加恐惧的慌,也空虚的慌。
就这样一天天地过日子中,有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女儿这么大了,还没上过武汉,虽然那是我的伤心地,我一直拒绝再去,但为了让女儿开开眼界,我还是想带她去一趟,去看看黄鹤楼,看看李白作诗的地方,看看毛泽东呆过的地方,去看看林立的高校,那是智慧最密集的地方,让女儿长长见识,感受感受……是的,我这一生没有希望了,但我要让我的女儿充满希望,一生充满阳光地活下去,我不希望她能活得多么风光,得我希望她能活得有出息,能堂堂正正地做一个本事的人。这是我后半生唯一的希望,如果说生命真的还有曙光存在的话,在那段时间里,女儿无疑是我生命里唯一的一段曙光。
但这段曙光还是出人意料地泯灭了。本来,我们出发时,天气还晴得好好的,但真的想不通,在云梦地段却是漫天的大雾,能见度不好,我们乘坐的大巴被一辆从陕西过来的载重车追尾了。当时就是“倏”地一下,我们被推出了高速,那辆重卡也冲了出去。一时人仰马翻,周围哀叫声不绝。我当时第一意识就是找我的女儿,我力所能及地把头仰到最高,四处张望着找我的女儿。终于,在不远处,看到了我的女儿,她还在痛苦地呻吟,我拖着粘满血的双腿,爬了过去,女儿吃力地喊了声“妈妈”,便又昏了过去。我伤心地抱着女儿痛哭,又是摇又是晃,但是我的女儿,我的宝贝女儿终于没有再醒来,我也再也没有听到她喊我第二声妈妈。
后来,我也昏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才醒来,那时,我已躺在武汉的一家医院里了。醒来后,王伟松坐在我的床沿上看着我,床的那头摆着一个小小的骨灰盒,我知道,那是女儿的灵魂。我不顾当时我还头疼欲裂,还绑着紧紧的绷带,手臂上还在输液,就爬了过去,王伟松拼命地拖住我,我不知道,我当时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劲,一把推开他,拼命地爬过去,抱着骨灰盒号陶大哭。那时,我万念俱灰,只求速死,是的,女儿走了,我还活着干什么啊。
出了医院后,我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回到家乡的日子里,我变得沉默寡言,王伟松也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脾气变得暴燥异常,动不动对我就挥拳向上。那时,我也不顾一切,只要他动了手,我就拼命地和他打,甚至我在想,我们打死了算了,打死了都省心,反正就是活在这个世上也没有了什么意思了,早点儿离开,对我来讲还是早一点儿的解脱。
其实,我们或许都一样,在我眼里,他变了个人。在他眼里,我变了个人。他变得凶狠,我变得蛮横。他稍不顺心,就在我身上出气;我稍不顺心,就对他大喊大叫,摔盆子摔碗……再后来,我们就拼命地打架,直到有一方打不动了为止。但这样的情境,几乎都出现在我身上,每次累趴或者被他打趴在地上的总是我……这样的战争,这样的情境几乎每天就会出现。才开始,学校的老师们还纷纷跑来劝我们,后来,大家也都见惯不惯了,我们再打架时,他们谁也不会过来看一眼,甚至是我老妈也都懒得再过问。
其实那时,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打架,更不知道为什么会上瘾一般地迷恋上打架?反正是大打三六九,小打天天有。到现在,我再想起这些,也说不出什么可以让人信服的理由来。应该说在当时,我们对对方都没有什么怨气,我们即使有埋怨,应该埋怨的是生活,或者是像命运这样的东西。我没错,王伟松更没错。虽然在过去,我是个无神论者,我不相信命运,但从那时,回顾起过去的日子来,我觉得我还是有一个命运存在,就仿佛在冥冥之中,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牵引着你一步步地向前走,去爱,或者去接受,或者去破坏。
 
四
 
我想结束这种日子,我便对王伟松提出了离婚的要求。我以为他会满口答应,但他却不肯。
后来,我就又离开了我的家乡,到陇南去打工。
在陇南,我找了一家公司,做业务。那时每天都要接触到好多的客人,形形色色的,出于工作需要,我经常要到一些老客户中间弄些社会调查。这些客户,我们多半是抽样的。没有想半年中的两次抽样,竟然都抽到了他,——杜正杰,一个集团的副总裁。他年青有为。说实话,在他面前我还是有一种自卑,这是我过去从来没有过的。他是研究生学历,而我只是一个高中生;他是一个副总裁,在公司里权高位重,一呼百应,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唯一让我有点儿自信的可能是我的漂亮,但那早已成了昨日黄花。
但因为工作,我还是拨通了他的电话。因为前一个月,才联系过,而他又经常到我们公司里做业务,对我应该是有些印象。没想到,电话一接通,他竟然一下子听出了我的声音。我当时是又惊又喜,就和他慢慢地聊起来,没想到竟然聊了十来分钟。
后来,他经常给我打电话,有时是为了业务上的事,有时不是,只是纯粹为了聊天。有时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甚至他还开玩笑地说,有时只是为了听我的声音。我的声音虽然有些迷人,但听到他这样说,我还是忍不住有几分好笑。这和我们在学校时,男女同学产生感情时的理由没什么区别,现在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拿这个当说词,真是傻得好笑。
就是七夕那天,他一早又给我打来了电话,问我今天是什么日子,我傻傻地说是七夕啊。他说,你再想想,我实在没想出什么来,就没有作声。他大笑说,今天是中国的情人节啊。这我才想起,这是在传说中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说是地上的喜鹊为了让他们能一年相会一次,竟全部都飞到天上去搭个鹊桥。不过,这个中国的情人节也确实太残酷了些。倒是喜鹊们还挺可爱的,挺善解人意。
我还在想这个呢,他却问我,想不想他。我想都没说吐了一个字想,然后说,想你什么时候请我吃饭。没想到这个话,竟然让他当了个真,中午的时候,他一遍又一遍地打电话催我出去。那时,经理还正在场,他打了一个电话,隔不了几分钟,又打来一个,就在经理给我交代事的几分钟里,他竟然给我打了三四个,害得我不得不一会儿接电话,一会儿接电话,让经理给我交代事也没说成。经理最后不耐烦了,说让我把手机关掉。这话一下子说到了我的火头上,我当时不管一切就和经理大吵了一架,直到经理脸色铁青地走了。最后,我还是流着泪去赴了这个玩笑之约。
中午吃饭时,很简单,他找了一个叫“流金岁月”的一个地方。我去时,他已经在包厢里等我。说真的,我倒是第一次到这样的地方,有些好奇。不过,里面的布置还是很浪漫的,有音乐袅袅,有灯光迷离,倒还真是个好地方。走进去时,我心里还在说亏了,谈恋爱时就没想过来这些地方,多好啊。中午的饭很简单,随便地点了几个菜,要了一瓶红酒,然后就开始吃了起来。在吃饭时,我们也只是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他却一改了电话里面的“痞子气”,问我在这儿习惯不习惯什么的,工作顺心不顺心什么的,真的正经的让人觉得好笑。
时间很快,吃过饭我们就各自回家了。后来几天里,一直没有他的电话,日程安排里也没有与他有关的行程。在这一段时间里,我要集中精力用来改善我和经理的关系,还准备更加努力的工作。后来,有一天,事还没办完。他的电话来了,说再请我吃饭,我很意外,推辞了。我不想和任何男人走的太近。下午他的电话又来了,我仍然推辞了,在我的心里和我的日程表里,我都不想再有他。
但在最后,我们还是见面了,那晚我们在一起聊到凌晨两点多。太晚了,我们都没有回家。很自然的开了房,当然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不会发生。因为我有我的底线,他有他的修养。再后来,我就继续我的工作,过着我的生活。当然也少不了他打来的电话,我也只是偶尔打个电话问候他,那就能让他高兴得不得了。
那段时间,我的心里静得出奇,我知道我在等什么,但我也知道其实我不能。又过了几天,他的电话又来了,电话里,他还是那样的“痞子气”,问我还敢不敢和他出去开房,如果敢,他就给我五千块钱。呵呵,我是什么人!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我没见过?谅你也不敢把我怎么样!他那轻薄的话语一下子点起了我的骄傲,点燃了我的傲气,“那又什么不敢的?”我去了,当然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还是不可能发生。他兑现了他的诺言,我轻轻松松赢了五千。
他把五千拿出来后,我一把把抢了过来。其实,我根本没想过要他的钱,更没想过要和他发生故事。当时,我抢他的钱,不是我贪心,我只是想给他造成个假像,我是个贪婪的女人,让他从心眼瞧不起我,从而打消对我的好感,打消对我的念头。我也打算再次见面的时候,把钱退还回去的,是的,无论怎么,我都不会要他的钱。并且,我还在心里发誓,以后再也不做这种无聊的游戏了。
没想到,等到第三次出去时,一切都变了,一切都发生了。量变终会发生质变,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但这一切都晚了。“夜间女人的防御能力是最差的”,我相信了这句话。这次,我没有任何目的,没有任何原因,我也是甘愿地付出,不计报酬地付出。
后来,我要把五千块钱还给他,他不要,我把钱打到了他的帐上后,给他发了个短信,他倒没有再退给我。在陇南的大半年时间里,我们就这样地交往着。
慢慢地,我开始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了!和他在一样,我的感情慢慢地复苏了,我也终于脱掉了社会和命运带给我的“时装”,穿上了舒适的运动装!做回真的我自己了,做回真的女人了!我只想好好地爱他,虽然他不只是我一个人的,但是我喜欢他,喜欢那种爱他的感觉!喜欢那种拥有他的感觉和抱着他的感觉。那段时间,我们拼命的开房,拼命的释放着内心的爱!好像要把今生所有的爱都用这种方式表达出来。有时甚至和他出去郊游,他也会把车停在一个隐秘的地方,来一次车床之爱。做那事时,他做得很认真,很卖力,每次都能让我精疲力竟,而他却份外开心和快乐!看着他开心快乐,我也开心快乐。
也许正因为,我们知道这种快乐是不能长久的。所以,我们才彼此更加舍不得,我舍不得,他也舍不得,一次次地提出分手,再次的见面又纠缠到了一起。那段时间里,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快乐着我的快乐,悲伤着我的悲伤!幸福着我的幸福!想着我想的他!我真的想不到,我竟然会真的从心底里爱上他,每天都希望着和他见面,都希望能抱着他。
就是到现在,他是不是真的爱着我,我不知道,也无法评判。如果说没有,可他为什么会为我做这么多。他难道只是新鲜刺激吗?其实,他完全可以在得到我之后,一脚把我踢开的,他身边比我漂亮,比我好的女人多得是,我真的不懂他为什么会坚持那么久,为什么会那么用心。
快乐的日了,总是过的很快,也很短!
后来,我想了很多,再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怕控制不了对他的感情。我就努力着不去见他,好不容易几天不见他,只要他的一个电话,我就又会情不自禁的跑去见他。我也想过很多办法,如换电话,把他拉入黑名单,刻意的控制自己不去想他,不去接他电话。可他还是会把电话打进我们公司。再后来,我就整天整天地关机,但偶尔开机,他的电话就会出现在我的手机上。公司里的电话,我也刻意的让别人去接听,当然是想彻底的忘掉他。其实这样做,我心里好难受,真的好难受!
直到最后,我开始渐渐地疏远着他,躲着他。因为这,我们就很少见面了,偶尔见个面,除了开房睡觉还是开房睡觉。我找不到以前的那种甜蜜的感觉了。他现在给我的感觉好像就是他的性伴侣。我当然不想做他的性伴侣,女人因爱才会有性,这个道理我早就懂得,也早就体验过!与别人所不同的是,和他在一起我很有那种欲望,这是和我任何一个男人在一起没有的。
但最终,还是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在感情面前我终于失败了,终于崩溃了。失败了,崩溃了之后,我就给他打电话,疯了般地给他打电话。但那时,他已经变了,已经不愿在搭理我,每次打电话时,他总能找个借口敷衍我,回避我,躲避我。
后来,一次晚上,我们又见面了,见面了后,就又去开房。那事做结束后,他还在卫生间里,我给他老婆打了电话,打完之后我很清楚我们要结束了。我没有想到我们会是这种方式结束,他说我做的太狠了。原以为他会把痛打一顿的,我已经做好了挨打的思想准备。或者说,他应该把我臭骂一通。如果我是男人我就会这样做,可他没有!当他老婆敲开门后,他很平静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跟他老婆回家了。
他走了,我痛哭了一场,泪水如奔腾的小溪,把枕巾什么的全部都打湿了。后来,我起了床洗了脸,就坐在电脑前把我一生的故事写成了博客,题目就是《一个女人和他的十个男人》,共两万多字,我是一气呵成。其中这十个男人全部是真名真姓,连地址单位都确凿无疑。
我的博客迅速在网上窜红,而我却落得了被他们四处追杀的命运,有人扬言要卖下我的人头,有人扬言要打断我的双腿。知道了这个“追杀令”后,我就埋姓隐名,走上了四处流浪的生涯。在那段日子里,在任何一个城市中,我都不敢住到两天以上,我拼命地各个城市里流浪、奔跑,就这样在外过了三年的流浪日子。
三年过后,我再次回到了家乡。那是因为老妈的来电,老妈告诉我,因为那些追杀的人找不到我,把一腔怨气发泄到王伟松身上,把他打断了双腿。所幸,他们还没对老妈这个孤老婆子怎么样,或许因为他们知道,她已到了风烛残年。
挂了老妈的电话后,我决计回去了,哪怕是被追杀,就是死在老妈面前,或者死在家乡的路口上,我也认了。就这样,我回到了阔别了六七年之久的家乡。经过了几番辗转,我出现在了王伟松面前,他坐在轮椅上,老妈推着他。他们看见我回来了,王松伟“呵呵”地傻笑,奇怪的是老妈也“呵呵”地傻笑。看到这一幕,我也只好咧开嘴迎合着他们“呵呵”地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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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评论只代表评论人个人观点,不代表文学襄军网的观点和立场
 
标题: 二位到访,是我最大的快乐
评论人: 饶龙武 发表时间: 2008/9/28 14:26:24
内容: 二位到访,是我最大的快乐!祝大家快乐永远。
标题: 向龙武学习!
评论人: 艾子 发表时间: 2008/9/27 10:38:16
内容: 向龙武学习!一出手就是大手笔。
标题: 龙武这小说好。
评论人: 吕先觉 发表时间: 2008/9/27 8:30:48
内容:

龙武老弟的小说,我看了大概,感觉故事好,引人读;语言利亮,透出才气;人物形象较丰满,大致立起来了。但总觉得作者交待式的叙述多了些,静下来细腻刻画的少了些,所以总体有些枯,躁。
是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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