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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狼教师”翻案记(7) |
| 作者:张天儒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阅读数:1177 查看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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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撤销案件
在各方的督促之下。2003年1月6日,被关押了整整603天的4名“投毒嫌疑人”结束了他们的羁押生涯。 然而,在4名教师的头上仍然罩着一顶“犯罪嫌疑人”的帽子。有关部门在安排他们的工作时,又补充传达了上面的两条规定:不准进课堂,不准进食堂! 这不还是留了尾巴嘛!按照“两不准”的规定,潘楷被安排在离家130多里地的磷矿中学当考勤员,王克政被安排在离家40多里地的冷水中学干临时性工作,而邓宗俊被安排在离家60多里地的文集中学当勤杂人员。最幸运的要属毛守雄了,他离家最近,只有20里地,工作也还不错,在石牌一中给化学试验员当助手。 这就是当事人和家属们承受非常压力、含辛茹苦603天抗争来的结果吗,他们心有不甘啊。 一年很快过去了,可政法委领导“给明确结论”的承诺迟迟未能兑现。4位教师急了,他们的妻子更急了。 曾金玉不知道从哪儿抄了密密麻麻的通讯地址,她和其他3姐妹一起,按照通讯地址向党委、政府、人大和公检法部门的报刊发去了求助信。 最后,她们想到了国务院的领导。曾金玉亲自动笔给国务院领导写了一封申诉信。 给国务院领导的信发出去一个月后,事情有了根本性的转机。2004年4月5日,湖北省人大办公室通知潘楷到省人大参加会议。 4月7日,由省人大副主任张洪强主持召开的案情报告会在省人大会议室举行,潘楷向在座的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部门的领导详细陈述了两个多小时的情况。 时隔不到半个月,4月20日,省公安厅督察处的人也下来了,他们分别找到了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钟祥警方刑讯逼供一事。 6月14日,中央电视台再次来到钟祥,要对钟祥投毒案进行再调查。 早在2002年4月底,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的记者就下来过,那时,潘楷等人还在看守所羁押。警方说:他们现在还是在押嫌疑犯,没有取保候审,不能和记者见面。 这次,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主持人柴静一行4人来到钟祥,他们走乡串户,直接接触当事人,在完成了广泛调查取证的过程之后才与警方接触。调查进行了半个月,工作人员于6月30日才返回北京。 7月19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以“钟祥投毒案再调查”为题播放了调查的结果。 这组新闻调查播放之后,时隔一天。7月21日,湖北省公安厅督察处又派出了专人再次进行调查,并找潘楷等人了解有关情况。 8月9日,钟祥市公安局终于做出了“我局办理的潘楷等4人投毒一案,因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0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的撤销案件决定书。 接到《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副本),曾金玉和姐妹们喜极而泣,哭成了一团。而潘楷等4个老师紧锁的眉宇却无法舒展,他们向警方提出要求:当初抓我们的时候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全社会都知道。现在,你们撤案了,下发的撤案决定书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希望警方给我们恢复名誉,必须同样召开一个发布会,让全社会都知道我们是被冤枉的。否则,我们以后怎样做人,怎样去面对我们今后要教的学生?即使以后争取到了国家赔偿,也无法弥补我们的名誉损失。对一个人民教师来说,名誉比赔偿更重要! 2004年10月中旬,曾担任“钟祥投毒案”专案组组长的市公安局原政委王文中被免职,原公安局长杨中银被调往他处任职,王文中因涉嫌在另外一起大案中有“卖官”行为而被公开曝光。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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