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报》在2010年12月31日发表了我写的《马家爵的囚衣》一文,似乎能减去我心中的一丝悲愤,但依然不能减去我长久的哀伤,要说的话似乎还没有说完。
前几年,在“马家爵事件”结束后,昆明市的一家媒体发起了“为伤心的父母捐款”的爱心行动,为被马家爵杀死的几位大学生家人捐献爱心,不到几天,便收到了3万多元的捐款,其中,有一位周女士在捐款中还特意提到,她捐的这些款项中,也“包括马加爵的父母”。
不知怎的,我的心中涌出一种复杂的感情,继而又升起深深的敬意。这敬意当然是对那位周女士升起的。我为她的宽容,爱心,为她对现代文明社会的深刻理解,而产生出深深的敬意。周女士是富豪吗?我在心中反复琢磨着:如果是,我为中国在现阶段能产生这样理性而睿智的富豪而感到欣慰;如果不是,我对中国平民中许多人的善良与人性的光辉感到自豪,更对中国富豪产生从心底的悲哀与怜悯!……
从我们过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来看,象马家爵这样的犯罪人(连杀自己大学的四位同学,马家爵理应得到法律的严惩。)他的家人必定要遭到社会的谴责和人们的唾弃。在一个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的文化背景下,这种事是很容易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的。“养不教,父之过。”马家爵的行为很容易让人们对他的痛恨,迁怒到他的父母和家人身上,何谈得上再把善良的爱心捐献给他的家人?
我们的社会毕竟越来越走向现代化,社会文明程度也越来越高。一人犯法,一人承担。犯罪人的亲属,只要没有犯法,不能也不应该遭受社会的歧视,他们也理应得到人们的关爱。象那位周女士,我想,她就在用自己的爱心证明着:中国社会的文明进步,正在不断地向前迈进。她更是把这种爱心,真诚地传递给他人,让我们的社会少了些仇恨,多了些关爱;少了些歧视,多了些宽容;少了些纷争,多了些和解。当然,这种宽容、和解是多么不易,它要把杀子或杀兄、杀弟之仇化为爱,这中间要跨越多大的天堑鸿沟!
但我们要看到,这种进步已经开始,却又很漫长,很不够。一些媒体把马家爵妖魔化的同时,恨不得把马的家人也妖魔化,演出了一场场的“媒体秀”。这些媒体演出的“媒体秀”,在周女士的爱心面前,显得多么拙劣而又浅薄。我依稀记得,在1997年,中国留美博士卢刚枪杀了自己的同学和爱荷华大学副校长安·柯莱瑞。安·柯莱瑞的家人忍着巨大的悲痛,给卢刚的亲属写了一封信,信中写到:“我们知道,在这时会比我们更感悲痛的,只有你们一家。请你们理解,我们愿和你们共同承受这悲伤。”正是这种巨大的宽容、爱心;对社会文明进步的深刻理解,才使得西方社会越来越成熟,文明程度越来越高。
“恨不消恨,端赖爱止”这是佛祖传说中的一句格言:恨不能消除恨,只有爱才能止住恨。当然,这是宗教情怀,但这样的宗教情怀是否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去思考,去防范类似惨案的发生呢?更帮助我们度过转型期的中国混乱而扭曲的思想,扭曲的人性,而到达光辉的彼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