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一个诞生到这个世界上的人从小就面临着竞争。而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不管是植物、动物;国家、人类都在竞争。争,是一切生物进化的动力和理由。而不争,却又是一个人,做为一个个体,在相当程度上对人性、竞争、生存有了深邃、超然的认识后的一种人生态度。
自从生物学家达尔文发现了一切生物进化、演变的秘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哲学家赫胥黎更是把这一理论引入哲学,引入人类社会。受这一哲学影响的文学家杰克·伦敦,哲学家尼采、叔本华等人更是推崇这一理论,并在不同的学术领域推波助澜,把“社会达尔文主义”哲学推到了及至。而希特勒却野蛮地把这一理论引入国家,引入人种高贵论,产生了反动的法西斯主义和战争。人类的战争,最终成了“争”的最高形式,而“争”的最高形式,却又把人类推向了毁灭,使竞争走向了它的及致和反动。
争似乎成了一切生物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理由,而不争,却成了相对的。一种植物要长得高大、健壮,就要争空气、争阳光、争水分;一种动物要想不被淘汰,就要不断地竞争,就要不断地在吃与被吃中选择。那么,人类呢?从古到今,人类都在不停地竞争。但人类不是植物,更不是弱肉强食的动物,在竞争的同时,是不是都不应该忘记:人类社会除了竞争,还有人伦道德,扶助弱小,企求和平,强弱共存的伦理道德。竞争当然是人类社会的主流。但在竞争的同时,除了要有一种规则,避免我们以前经常说的“人吃人”,而导致人类的战争和毁灭,是否还应该有一些人有心灵的自觉,不去与别人竞争?而使人类社会有一种更美更好的东西,存在于争之外?而他们的不争,则成为人类独特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有哲人说:“在人类文明的各个历史阶段,在各个社会中,总有一些人,他们自觉地和世俗生活保持一段距离,以便于思索,以便于和超然的神灵对话。”我想,这就是他们不“争”的理由吧。
不争,是相对的。但不争,却又渗入了人类社会中一些人特有的美德,善良、平和、悲天悯人。他们作为人类社会的良心,以他们自身的行为作为榜样,足以让这个世界更美好、更和平一些。但不与别人相争的人,又绝对要自立、超然、强大,强大到不屑与别人相争,强大到你不是在别人的无情竞争中,就随随便便被淘汰了,消失了。这是个悖论,但事实又确实如此。正如老子说的那样:“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不争,却又是最强大的。这才是争的最高境界。
我们历史上的一些学佛、学道者,总是讲究与世无争、清净无为。这不是逃避,故作姿态,而是一种哲学,一种做人的道理,一种心胸旷远、博大,修身养性的生活方式。而他们却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消失的。象老子、庄子;象甘地、让·萨特那样,不争不要,特立独行,为人类社会树立了另一种榜样,另一种生活方式。也为人类社会的“争与不争”建立了另一种游戏规则。这才是“大争”。
英国诗人兰德这样写到:“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要走了。”爱艺术、爱大自然,和谁都不争,这就是人类社会中另一种人的完美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