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闻目睹所及,火葬终于被人们不再执拗地接了.这种接受,应该予以充分肯定,并为其大唱赞歌。但是,请注意,这里所肯定的只是人们对于火葬的接受;现实的普遍情况是,人们在接受了火葬的同时,并没有告别和抛弃传统的土葬。这正是值得我们忧虑的地方。
现实的普遍作法(起码本地)是:一旦死了人,一般情况下,人们很自然地把死者送去火化——火葬;但是这远远没有完,火化之后紧接着就是很完备的传统葬礼——这才是最紧要的——孝男孝女披麻戴孝、骨灰盒或骨灰入殓、请阴阳先生选定吉日祥地、吊孝送花圈、烧纸(冥币)、磕头、守灵、买菜、打灶、请帮忙的、送信请客、游棺、……锣鼓家什吹吹打打、点歌点戏吵吵嚷嚷、人声鼎沸轰轰烈烈,至少三天;然后出殡那天,闹闹哄哄之中,十六个壮汉肩抬装着骨灰或骨灰盒的棺材、悲戚的女人们扶抚着棺材两侧边走边嚎啕大哭、“鸣锣开道”、歌声压阵助势、浩浩荡荡的送葬队伍,花圈、祭奠礼品、拦棺、一路火纸(冥币)、全程鞭炮——目的一个,全为死者再葬——土葬:“入土为安”。
这就是说,我们的丧葬改革,改了半天、改到现在,不仅没有改掉陈规陋习,没有移风易俗,没有节约土地,较至于传统的葬礼,反多出了火化这样一道程序(虽然这道程序无疑是进步的)——人死以后,一死两葬(死一次葬两次),火化反成了浪费,成了人们经济、精神和体力的负担!
因此不能不说,我们的丧葬改革还没有真正到位,还很不彻底,起码有悖于我们改革的初衷。
责任在政府。火化、禁止土葬,是政府倡导并有制度规定的;既然人们已经按照政府的要求跨越了火化这条难于跨越的鸿沟,那么政府为什么不紧锣密鼓、因势利导、顺理成章地坚决禁止土葬呢?火化、禁止土葬本是互为目的、不可割裂的整体,为什么会一分为二、“半途而废”呢?(拒本人所知,甚至本地有些地方的火葬仅实行了一年多,现在就又放弃了)政府在禁止土葬、管理丧葬的问题上做了怎样的工作?
政府应当扪心自问。
政府应当而且必须采取措施,做艰苦、耐心、细致的工作,把实行火葬、禁止土葬的政策贯彻到底,不给土葬一隙可乘之机。同时,为火葬的“善后”事宜提供便利,比如,可以考虑农村以村、城市以居委会(社区)为单位建立“公墓”、灵堂(存放骨灰盒的房屋),供存放骨灰盒、葬礼和祭拜祭祀之用等。
总之,现实的“一死两葬”的做法绝无道理,应该抛弃陈规陋习,废止土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