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时间:2006年2月26日 ◎采访地点:《襄樊日报·汉江都市》编辑部 ◎采访对象:章显(化名),女,出生于1966年4月27日,武汉市某校教师。 ◎采访背景: 受好友临终所托,章显将莼莼收为义女,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其间,章显为莼莼买了5份保险,莼莼是主要受益人。 2001年2月8日,莼莼意外离世。保险公司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法律意义上的母女关系为由拒赔。 她就算有个三长两短,遗产继承人也是她的亲生父亲,不会是我啊!没想到,我一片好心倒惹来一场官司。做好人咋就这么难呢?旧事重提,章显感慨不已。
大口大口的血奔涌而出…… 莼莼疲倦地闭上了双眼,再没醒来。 握着莼莼冰凉的手,我默然祷告:“肖容(化名),孩子寻你来了,请在天国善待她……”
◎阅读提示:没人娶我的话,我就做你的保护神吧!
肖容是莼莼的亲生母亲,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从小学到初中,我们一直同班。加上两家只隔一条马路,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回家。 肖容的家境不好,衣服全是捡她四个姐姐的,有的还缀着补丁。女孩子都爱美,看别的女生衣着鲜艳,肖容打心眼里感到自卑。在教室里,她总是不声不响地坐在那儿,拒人千里。只有在我面前,她才会还原为那个无拘无束的少女。 有一阵子,肖容脸色很不好,像有什么心事。在我追问下,她说她经常头晕、恶心、出冷汗,有时喉咙痒得厉害,就会咳出一大口血。 “你肯定病得不轻,赶紧去医院看看吧。” “家里的负担已经很重了,我不想拖累他们。”她的脸上,有种从未有过的肃穆。 不知从何时起,有个小伙子经常逗留在我们必经的路上,有时甚至对肖容动手动脚。 每当这时,我就两眼一瞪,双手叉腰,凶巴巴地与他斗嘴。后来,他一见我就叫“恶婆娘”。 后来,我们知道了,他叫庄山(化名)。 肖容经常拿这取笑我:“不知将来是哪个倒霉蛋,会娶了你这个‘恶婆娘’?” 我大大咧咧地说:“没人娶我的话,我就做你的保护神吧!” 就在那一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阅读提示:那一锹砍下去,也砍掉了她的幸福。 那天傍晚,肖容和姐姐一起走亲戚。 走到半路,两人为一件小事争吵起来,姐姐赌气一个人先走了。 肖容慢吞吞地跟着。远远地看到一片橘园,姐姐的身影一晃就不见了。肖容慌了,边跑边喊姐姐。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出现在肖容面前。正是庄山! 肖容害怕极了,转身往回跑,但没跑几步就被庄山捉住了。 “你想干什么?” “实话告诉你,我盯你不是一天两天了。我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以后别再给我甩冷脸子!”庄山笑嘻嘻地说。 突然,他抓住她的胳膊,用力一拉。肖容站立不住,正好栽在庄山怀里。 她奋力挣脱庄山的掌握,顺着马路狂奔,庄山在后面紧追不舍。 情急之下,肖容见路边菜地里有一把铁锹,冲过去把铁锹抓在手里。这时,庄山也到了。 他一步一步走来,肖容一步步地后退。 无路可退了!肖容深深吸口气,扬起了手中的铁锹…… 庄山因头部受伤,住进了医院。庄家对肖容提出两种解决方案:若是私了,肖容可以不承担损害责任,条件是她初中毕业后嫁给庄山;若要公事公办,那好,各种费用加起来,少说也得几千元,要一次性结清…… 想到贫困的双亲,肖容垂下了头。那一锹砍下去,砍掉的或许就是她的幸福啊。 初中毕业,肖容嫁进庄家。次年,女儿莼莼出生。 肖容的苦日子,正式拉开了帷幕。
◎阅读提示:从今天起,莼莼就是我相依为命的女儿。
庄山一心想要儿子。莼莼出生后,他对孩子正眼都不瞧,对肖容更是非打即骂。 1988年5月23日,肖容被确诊为肝硬化,从此一病不起。而莼莼,也在亲人的白眼和呵斥声中渐渐长大。 1996年农历正月初九,我收到肖容寄来的一封信:我的时间不多了。最让我放心不下的,就是莼莼。父母均在,她却得不到父爱,也感受不到更多的母爱。比起同龄的孩子,她得到的爱实在太少了。拜托你看在我们多年朋友的情分上,多多照顾我可怜的莼莼。 薄薄的两页纸,在我手里分量越发重起来。 当时,我在武汉某校任教,多年来一直小姑独处。放下信,我就打点行装,赶到了襄樊。 那晚,在肖容和莼莼面前,我郑重起誓:“从今天起,莼莼就是我相依为命的女儿。” 不久,肖容病故。当着庄山的面,我让莼莼拜我做干妈,并把她接到身边,一晃就是五年。 1998年5月初,市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小宋动员我投保,我有点动心。给莼莼买几份保险,就当是给孩子保个平安。而肖容若泉下有知,也可以放心了。 当月20日,我征得庄山同意,为莼莼投保了5份人身保险,并独自缴清了投保费用。 之后,我每年向该公司续交一次保费。
◎阅读提示:莼莼所享有的保险金应作为遗产,而庄山是惟一的法定继续人。 2001年7月3日,我的记忆被血染红。 一大早,莼莼先是剧烈咳嗽,接着开始吐血。我赶紧把她送到医院,诊断为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经两次抢救,莼莼还是走了。 8月13日,我拿着相关证件,找到了该公司,要求对方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小宋说,公司受理赔案后,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核查,让我回家等通知。 这一等,就是两年。2003年7月18日,该保险公司以我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向我出示了《拒赔通知书》。 该公司认为,我与莼莼系义母女,没有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对被保险人也不具备保险利益,因此不能作为投保人的主体。而且,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合同不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无效。另外,该公司还认为我故意隐瞒了莼莼曾患癫痫病、其母死于肝硬化的事实。由此得出结论,我为莼莼购买的保险合同无效。 8月底,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审法院认为,我与义女莼莼虽不是法定的母女关系,但我投保已经过莼莼的法定监护人即其生父庄山同意,因此保险合同有效。该公司不服本判决,提起上诉。 该公司认为,我故意隐瞒莼莼曾患癫痫、其母死于肝硬化的事实。而我的考虑是,莼莼死于上消化道大出血与上述事实无关,至少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对此,中级法院认为,保险人在专业处于优势地位,较之投保人更清楚不如实告知导致的后果,因此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负有告知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义务。该公司业务员明知不合要求却未提醒投保人,而是签订了合同且收取了保险费,并经该公司审查通过,双方保险合同成立。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责任产生,保险人应当及时履行赔付义务。 其中,莼莼所享有的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其生父庄山是惟一法定继续人。
◎采访手记:给道德投个保 一起保险拒赔案,一审,再审,双方当事人先后坐上被告席。 诉求却惊人的一致:规避道德风险。 法官一锤定输赢:该保险公司照章理赔。 该公司败诉了。败于公司心存侥幸,败于业务员为了眼前利益,不惜以公司的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做赌注。 这种冒险,本身就是一种道德风险。职业领域也有一个道德标尺,我们管它叫职业操守。 章显胜诉了,心理阴影却留了下来。 如果模拟一个道德法庭,听听双方当事人所执诉讼文书背后的潜台词吧: “她又不是你的亲生女儿,你肯花那么多钱为她投保?分明是别有用心!” “当初你们动员我投保时,为什么不提醒我这些细节?现在出了事需要理赔了,你们才想起来?” 双方各执一词,认定对方心怀鬼胎。其实,鬼胎从何而来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别让这些鬼胎趁机住在你的心房。 信任危机,让我们不自觉地跳起踢踏舞。脚底铿锵,却是画地为牢。建设诚信社会,还是要多一点规避道德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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