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遭难以忘却的记忆。酒桌上六个人,除我以外的他们五个,我一会儿拜了同桌的四个半老乡。
交谈起来,发现宴席中有一个人是河北人,可谓和我的父亲是地道的老乡,自己不得不同他干了一杯。深入叙谈,又得知餐桌间另有一人祖籍保康,算得上我母亲的老乡,害的本人再次端起酒杯。两杯酒下肚,话也多了起来。闲聊中又有一个号称宜城人,恰恰与我爱人是老乡,我无奈间又同白酒生缘,于是拿起酒杯干喝了一杯。还没有完结,有人问起我的出生地,恰恰自称襄樊的老乡站了起来,“我同你一样,出生、成长都在襄樊,够不够老乡的资格?”他的话语里流露出无容置疑的味道,逼得我好事成双连喝两杯。最后一个人端起了酒杯,接着说“敝人出生于河南南阳,与朋友为近邻,可以说是半个老乡。”在他的督促下,我只有喝下前面的一半——一杯“二锅头”。
几杯酒下肚,我的神智开始糊涂起来,连老乡也认不得了,最后彻底地从酒桌上倒了下去。
次日待我清醒以后,赤裸裸地意识到:身体才是自己的,再不错的老乡也是身外之物。自己醉有应得,哪能怨怪老乡呢?人在任何时候要能够把握自己,不要被人家所左右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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