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维权需要村民下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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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3/6 9:11:37 阅读:1185次 |
山西临汾尧都区魏村镇吴家庄中心小学附近一家非法化工厂肆意排放含苯废气和废水,导致该校学生和吴家庄村民出现不同程度的头痛、恶心等症状。当地村民在工厂门口抗议,并集体下跪,要求工厂停产,截至2日已持续了3天。 (3月4日《新快报》) 据报道,这家叫山海化工厂的企业,主要生产二氯苯氨,同时亦生产一定分量的固光。这两类产品都属于高污染危害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高浓度的苯化物和氯气,这些污水和废气若不经过适当处理随便排放,将会造成严重危害。长期超标准排放高浓度含苯废气和废水,已严重影响当地村民和学校的正常生活。当地镇政府人员指出,山海化工厂并未通过环保环评,亦未办理建厂土地手续,属于违法建设生产,应予关停。然而,该厂对于政府的关停建议充耳不闻,不予落实。 一个未通过环保环评,也未办理建厂土地手续,居然对政府的关停建议充耳不闻,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污染企业是地方政府的利税来源,有的甚至是“支柱”企业,导致一些地方政府甘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使违法企业成为“水泼不进,针扎不进”的环保“死角”。这样,受害者日益丧失对当地政府和法律的信心,环境违法者也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按照环保总局官员的说法,目前环境执法中企业有“三不怕”:一不怕环境监察、二不怕环境处罚、三不怕给老百姓造成损害。而一些地方政府又有“三不查”: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环境受损的老百姓维权无路,就算跪求地方政府治理污染又有什么效果? 据说在西方,保护公民环境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如果没有治理好环境,轻则饱受环保团体和社会舆论的质疑,重则可能导致官员的下台。相比之下,在中国,由于环境指标没有纳入官员考核制度,导致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为了追求短平快的政绩,不顾当地的资源环境条件,乱上污染严重的项目,用人民的健康换取个人的特殊利益,还美其名曰为了发展地方经济。这样的官员不但没有被问责,反而因“发展有功”得以升迁。 显而易见,遏制企业污染,破解环境困局,必须规范或重建有关环保的权力规则,这正如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所说:“首先要建立环境问责制度,一定要追究政府相关人员的环境责任,特别是地、市以上负责人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环保当作一项有希望的、可持续的事业来做。 但愿村民下跪不再是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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