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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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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浩然与唐玄宗偶遇”之我见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08/9/15 19:02:23  阅读:3309次

 

   

 
                     “孟浩然与唐玄宗偶遇”之我见
 
                                               曹远超
 
    关于孟浩然与唐玄宗在开元十七年岁终年末之时的一次偶遇,欧阳修等编著的《新唐书·孟浩然传》作了如下描述,“维私邀入内署,俄而玄宗至,浩然匿床下,维以实对。帝喜曰:‘朕闻其人而未见也,何惧而匿?’诏浩然出。帝问其诗,浩然再拜,自诵所为,至‘不才明主弃’之句,帝曰:‘卿不求仕,而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因放还。”
    对此,辛文房的《唐才子传·孟浩然》则记录得更为详尽,“维待诏金銮,一旦私邀入,商较风雅。俄报玄宗临幸,浩然错腭,伏匿名床下。维不敢隐,因奏闻。帝喜曰:‘卿将诗来耶?’对曰:‘偶不贲。’即命吟近作,诵至‘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之句,帝慨然曰:‘卿不求仕,朕何尝弃卿,奈何诬我?’因命放还南山。”另外,唐末五代初的王定保所撰的《唐摭言》也对此事作了记载,《唐诗纪事》因记载的是张说向唐玄宗举荐孟浩然而稍有不同。但是,自清代以来,有不少学者都把这次偶遇说成是“小说家言词”、“人为杜撰”、“附会传云”等等,凡此种种,都是对这些历史资料的真实性予以否认,致使现在有些有关孟浩然的研究文献,都认为孟浩然与唐玄宗的这次偶遇是人为杜撰的,而我却不这么认为。
    很多学者对孟浩然与唐玄宗偶遇一事予以否认,其理由无怪乎以下几种,我将根据查阅的大量历史资料以及自己对有关资料的理解,着重对西南师范大学李景白教授在他的《“孟浩然遇唐明皇”事质疑》中提出的有关观点,一一加以辨析。
    李景白教授和不少学者对偶遇予以否认,他们认为理由最充分的就是《旧唐书·孟浩然传》和王士源的《孟浩然集·序》中,都对偶遇一事只字未提。他们认为,《旧唐书》是后晋刘煦在唐人旧文的基础上增删而成,写《旧唐书·孟浩然传》的人实际上就是与孟浩然同时代的史官,如果真有偶遇之事的话,为何会在旧唐书里没有任何记载?还有在当时与孟浩然相熟并且对孟浩然十分尊敬的王士源,如果真有偶遇之事,王士源也不可能把对孟浩然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这件事,在《孟浩然集·序》里只字不提。他们之所以没有加以记录,肯定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所以,连孟浩然同时代的史官和王士源都不知道偶遇这件事,那么在他们两、三百年之后的王定保、欧阳修、辛文房这些人,他们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件事呢?所以,两、三百年以后的《唐摭言》、《新唐书》等所作的偶遇记载肯定是“附会传云”、“人为杜撰”和“小说家言词”。这种思维逻辑完全是错误的。
    《旧唐书·孟浩然传》对孟浩然一生的记述仅四十四字,它记录的最主要两件事就是“年四十来游京师,应进士不第,还襄阳。张九龄镇荆州,署为从事,与之唱和,不达而卒”。那么我们是否就可以说,除了这两件事以外,在孟浩然身上就没有发生过其他比较重要的事呢?
    王士源的《序》对孟浩然的一生记录得稍为详尽,他记述的最主要的两件事一是孟浩然游秘省,“诸英华赋诗作会,浩然句曰:‘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举座嗟其清绝,咸搁笔不复为继。”第二件事就是山南采访使韩朝宗把孟浩然带到长安,打算向皇上李隆基引谒孟浩然,可是到了约定引谒那天,孟浩然却跑到小酒馆里和几个故知谈诗喝酒,“遂毕席不赴,由是间罢。”王士源的《序》对《旧唐书·孟浩然传》所记录的两件事只字未提,我们是否可以说,王士源对孟浩然“应进士不第”和“张九龄镇荆州,署为从事”这两件事根本就不知道或者是根本就没听说过呢?而《旧唐书·孟浩然传》对王士源《序》中所记的“孟浩然游秘省诗惊四座”和“韩朝宗引谒孟浩然”两件事也是只字未提,我们是否可以就此怀疑王士源所记录的这两件事的真实性,从而认为王士源的《孟浩然集·序》中所作的记录是“附会传云”、“人为杜撰”和“小说家言词”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它们之间记录的不同,是记录者站在不同的角度,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对孟浩然的一生所作的评价和阐述。
    写《旧唐书》的史官,享用朝廷俸禄,其立场自然是站在朝廷的立场上的。它着重记录孟浩然“应进士不第”,显然要表达的是孟浩然没有受到朝廷重用,是因为他没有考中进士这样一种信息。《旧唐书》对孟浩然的评价极为低调,仅说他“以诗自适”。
    而写《孟浩然集·序》的王士源对孟浩然极为尊崇,他的立场和史官们的立场截然相反,他完全是站在孟浩然的立场上来展示孟浩然的,所以,他对孟浩然“应进士不第”这样较为负面的东西一字不提,而只说他如何有才华,“文不为仕”。
    那么,为什么《旧唐书》和《序》都对孟浩然偶遇唐玄宗一事只字不提呢?
    按照《唐摭言》、《新唐书》和《唐才子传》的有关记载,我们知道,当时的情况是:王维待诏金銮。一天早上,王维私自把孟浩然邀入宫廷内自己的住处,二人商较风雅,突然唐玄宗李隆基造访来到王维的住处,王维和孟浩然两人都大惊失色。仓促之中,孟浩然躲到了王维的床下。受到唐玄宗的追问,王维不敢隐瞒,只得向唐玄宗说了实话。唐玄宗不但没有降罪,反而十分高兴地把孟浩然从床下诏请了出来。唐玄宗向孟浩然问道:“你是带着诗到这里来的吗?”孟浩然回答说:“碰巧没有带。”于是,唐玄宗李隆基就让孟浩然吟诵一首近期的诗作给他听。当时正是岁末年终之时,孟浩然飘泊长安,生活困顿,他对仕途充满了失望,于是,他正好写下了一首《岁暮归南山》的诗,打算就此离开长安,回自己的家乡襄阳去。诗中情绪废颓,流露出一种十分无奈的心境。这时偶遇皇上,皇上让他吟近作,孟浩然就把这首近作吟诵给李隆基听。“北阙休上书,南山归弊庐。”当念到“不才明主弃”这一句时,李隆基愤慨地说:“是你自己没有求中进士,何尝是我弃你?你为什么要这样诬蔑我?”
    从事情的发生、发展来看,无论是李隆基还是孟浩然,他们二人都有遇事不冷静的地方。
    作为李隆基来说,仅仅因为听了几句自己不中听的诗,就动怒发火,作为一国之君如此处事,未免让人觉得他心胸狭隘,涵养不足。这对皇上李隆基来说,虽然算不上是他人生的一大污点,但完全算得上他人生的一大灰点。作为修撰《旧唐书》的吃朝廷俸禄的史官们,他们怎么敢随随便便地就把当朝皇上的灰点记入史书呢?再说,在那个连皇上字号都要避讳的年代,把与皇上相关的事情记入史书,如果没有得到当朝皇上的允许,那可是轻则入狱,重则斩首。由此,那些史官们不把“偶遇”记入史书,我们自然是不难理解的。
    作为孟浩然来说,他的性格实在是太真、太直了。皇上那么高兴地让他吟近作,他就当真去吟他的近作。他开口的第一句就是 “北阙休上书”这样藐视皇上的诗,作为一国之君的皇上李隆基,怎么可能接受孟浩然当着自己的面儿,公然对自己进行藐视?所以,皇上李隆基后面转换话题,说孟浩然诬蔑他,自然是有他的理由。所以,不管怎么说,孟浩然在皇上面前吟“北阙休上书”,肯是他人生仕途的一大败笔。特别是孟浩然听说皇上临幸,惊慌地躲到王维的床下面去,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会让人觉得不太体面。作为倾力为孟浩然编撰文集的王士源,他自然对孟浩然充满了崇敬之情,他如果把这样一件事写进《孟浩然集·序》里,岂不是有损于孟浩然的形象?如此,王士源不把这件事记入《序》中,应该是有他的理由的。
    所以,不考虑当时的社会环境,不考虑记录者记录的立场和出发点,仅以和孟浩然几乎同时代的《旧唐书·孟浩然传》和《孟浩然集·序》中,都没有记载孟浩然与唐玄宗在开元十七年的这次偶遇,以此对偶遇予以否认,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李景白教授的第二个观点就是,功名仕进是孟浩然的主导思想,他前往长安的目的就是为了功名仕进,所以,他不可能会在唐玄宗面前吟诵“北阙休上书,南山归弊庐”这样对朝廷充满了愤懑之情和不平之气的诗句。同时,还有不少学者认为,孟浩然既然于开元十六年冬天从襄阳出发,千里迢迢赶到长安参加开元十七年正月的进士科举,应进士不第后又滞留京城,这足以说明他有心向仕途的打算,所以,孟浩然也绝不可能好不容易有机会巧遇皇上,竟然吓得躲到床下去。清人沈德潜也有此观点。
    要理解孟浩然为什么会遇到皇上躲到床下去,诏出后又吟《岁暮归南山》这首诗,我们首先要了解孟浩然当时的处境和他悲观落寞的心境。
    李景白教授说的孟浩然前往长安的目的是为了功名仕进,这一点儿都没有错,并且孟浩然进士落第之后之所以没有离开长安,还是希望献赋求仕。根据孟浩然《题长安主人壁》中“久废南山田,谬陪东阁贤”一句,结合《唐诗纪事》中记载的张说向唐玄宗举荐孟浩然之事,我们由此可以推断,孟浩然在进士科举落第之后,他之所以没急于离开长安回襄阳,正是有人为他在朝廷做着举荐之事。根据《新唐书》、《唐才子传》中“朕闻其人而未见也”和“朕素闻其人而未见也”,我们可以知道,肯定有人在皇上面前提起过孟浩然,并且是不止一次地提起过。在开元十七年,能够有资格有条件会向皇上李隆基多次提起孟浩然的,也恐怕就只有开元文学泰斗张说了。
    但是,也许在李隆基看来,朝廷有科举考试这样正规的渠道选拔任用人才,他不能随随便便地破格任用,所以,孟浩然希望中的献赋求仕一直都没有结果。“授衣当九月,无褐竟谁怜”,熬到九月份的时候,孟浩然从襄阳带去的钱已经快要花光了,他连想买身新棉衣过冬的钱都难以开支了,孟浩然在长安的生活显然已经陷入了困顿。
    随着开元十七年岁末年终的来临,孟浩然滞留在长安已经快一年了,孟浩然对献赋求仕的希望一点点变成了失望。他正是在这种极度悲观落寞的心境之下,写下《岁暮归南山》这首诗的。全诗内容如下:“北阙休上书,南山归弊庐。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永怀愁不寐,松月夜窗虚。”
    从孟浩然的这首诗中,孟浩然显然要表达式的意思是,由于向朝廷献赋求仕已经没有希望了,所以他决定回自己的家乡襄阳去。从这首诗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孟浩然的情绪极其地低落。由此我们不难想象,一个人在情绪极其低落之时,他哪里会有心思去吟诵激情豪迈的诗句呢?
     “阙”这个字,准确的定义是“皇宫门前两边的望楼”,如果从狭义上理解,“北阙”指的是“皇宫”。但是从广义上理解,“北阙”也可以理解为“朝廷或者京城”。
    这首诗的前四句显然应该理解为,“就不要在京城上书求仕了,还是回南山的弊庐去。没有才能不被明主任用,身体多病,和友人们之间也变得疏远了。”所以,在孟浩然看来,这首诗只是道出了自己一份真实的心境和处境,自己在皇上面前吟诵《岁暮归南山》这首诗,只是希望得到皇上的同情,而根本就没有要藐视皇上的意思。加上李隆基“即命吟近作”,于是,孟浩然就自然而然地按照皇上的意思吟诵了这首新近的诗作,他根本就没有想到别人会对“北阙休上书”这句诗作出不同的理解。
    然而,在皇上李隆基看来,这“北阙”指的就是“皇宫”,“北阙休上书”的意思就是不要到皇宫给自己这个皇上上书。李隆基是个性格敏果的皇上,这句“北阙休上书”,他显然是不能接受的,当孟浩然念到“不才明主弃”时,李隆基以此为由头,愤慨地说道:“是你自己没有求中进士,你为什么要诬蔑我?”李隆基的话显然是态度生硬,强词夺理。
    至于有的学者质疑孟浩然遇到皇上躲到床下去这件事,只要对《唐摭言》、《新唐书》、《唐才子传》中的记载做些详细地品读,并且对历史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这个问题也很容易理解。
    不管是《新唐书》中的“维私邀入内署”也好,还是《唐才子传》中的“维待诏金銮,一旦私邀入”和《唐摭言》中的“维待诏金銮殿”也好,它们描述的王维的住处都在宫禁之内。“内署”显然指的太乐署内教坊(位于蓬莱宫侧),所以,它与“维待诏金銮”丝毫不相矛盾。
    唐朝的时候,长安城分为外城、皇城、宫城三重城廓,其中宫城之内座落着几十座宫殿,这里是皇权的中心,所以宫城之内,统称为宫禁之地。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否则,按照当时的法令,私入宫禁,当为杀头之罪。
    王维私自把孟浩然邀请到自己位于宫廷之内的住处,他却没想到皇上偏在这个时候也会来他这里,所以,孟浩然和王维二人都很惊恐,在自己和王维两人随时都可能面临杀头之罪这种危急的时刻,孟浩然怎么可能会不找个比较隐蔽的地方躲起来呢?
    由于皇上追问,王维不敢隐瞒,只得道出实情,一切顺理成章,不存在任何疑问。
    孟浩然之所以会在唐玄宗李隆基面前吟诵《岁暮归南山》这首诗,是由于当时的环境、条件、孟浩然落寞的心境以及他对这首诗的理解决定的。说一心想在仕途有所作为的孟浩然根本不可能会在唐玄宗面前吟《岁暮归南山》这首诗,只是某些学者们的主观臆断,这种说法当然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
    李景白教授的第三个观点认为:从《岁暮归南山》这首诗的内容看,这首诗应作于孟浩然功名仕进绝望之后。孟浩然在被唐玄宗放还南山之前,孟浩然怎么可能知道已经被“明主弃”了呢?所以这里面存在矛盾。
    《岁暮归南山》这首诗作于孟浩然功名仕进绝望之后没有错。孟浩然在与唐玄宗偶遇之前,已经在京城长安飘泊了将近一年了,这一年之间,他肯定为功名仕进作了很多努力,但是他却看不到一点结果,所以,他在这种极度失望和落寞的心境之下,写下《岁暮归南山》这首诗,实在是件自然而然的事。如果李景白教授认为孟浩然这首诗只可能在被唐玄宗李隆基“放还南山”之后才会写,那岂不是说《岁暮归南山》这首诗要么不是孟浩然写的,要么就是已经承认唐玄宗与孟浩然确有偶遇之事,只是这首诗写于偶遇之后?我觉得李景白教授的第三个观点本身就存在矛盾。
    李景白教授的第四个观点认为:“浩然遇明皇”事既然发生在王维的住处,然综观王维事迹、诗作,全不见此事痕迹,相反,却有着与此相对立的传说,这就更使人感到此事之可疑。
    王维的诗文札记之中没有对此事直接做任何的记述,是因为王维私自把孟浩然邀入宫廷内自己的住处,如果皇上李隆基追究起来,他犯下的是杀头之罪。虽然唐玄宗李隆基没有追究,但是他再傻也不会傻到把这件事直接写出来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吧。
    关于李景白教授引用南唐人张洎的题识:“右丞见其胜己,不能荐之于天子,因坎坷而终……”以此认为王维嫉妒孟浩然的才华,所以他不可能“召之商较风雅”,故以此题识与《唐摭言》中的记载相对立,从而来质疑《唐摭言》中有关偶遇之事的记载。我认为,张洎的题识与各种确定无疑的历史资料严重悖离,就连李景白教授自己也把张洎的题识称之为传说,所以,我在这里也不想作过多的解释。
    李景白教授提出观点还有:如果李隆基将孟浩然放还南山的事实成立,那韩朝宗就不会在几年之后又进京去向朝廷举荐孟浩然。
    关于《孟浩然集·序》所记的韩朝宗入长安向朝廷举荐孟浩然一事,应当是发生在开元二十一年的秋冬之时,有的学者认为此事发生在开元二十二年甚至二十三年,是因为他们对历史知识的不了解。因为在开元二十二年正月,因为关中久雨谷贵,长安闹起了粮荒,于是,李隆基下令将朝廷迁往了东都洛阳。
    开元二十一年离开元十七年已经过去了四年,出于对皇上李隆基的了解,韩朝宗知道皇上李隆基不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并且韩朝宗举荐孟浩然,让他为宫廷间代清律,咏吟穆如之颂。实际上也就是举荐孟浩然到宫廷内清整音律之事,所以,韩朝宗举荐孟浩然去做的不过是艺人之事,加上时间又过去了四年,凭着他对皇上李隆基的了解,韩朝宗在四年之后再向李隆基举荐孟浩然为宫廷清整音律,我觉得也不是说不过去。
    然而,孟浩然千里迢迢来到长安后,到了引谒那天却在小酒馆里和几个友人一起论诗喝酒,“遂毕席不赴,由是间罢”,孟浩然到了面谒皇上那天却在小酒馆里喝酒,这也恰恰说明,孟浩然在此之前确实与唐玄宗李隆基之间产生过隔阂。
    所以,王士源《序》中有关韩朝宗向朝廷举荐孟浩然的记载,不仅不能否定孟浩然与唐玄宗之间的偶遇,相反,他却证实了在引谒之前,孟浩然与唐玄宗之间可能产生过隔阂,从而从一个侧面,进一步为孟浩然与唐玄宗的偶遇提供了佐证。
    有的学者对王维“待诏金銮”提出了质疑。他们有的认为开元十七年时,王维赋闲洛阳,有的认为他隐居终南山,有的还认为他还在济州。至于从开元十三年到开元二十二年之间,王维到底在做什么,没有任何一个专家能够给出一个肯定明确的答案,很多专家的观点,也都是些自相矛盾的推理。
    但是有一点很明确,王维在这十年间,没有出任任何官职,这是他一生中十分落魄失意的十年。根据《孟浩然集·序》,我们知道,王维开元十七年在长安是确凿无疑的。结合《新唐书》、《唐摭言》、《唐才子传》等,我们可以认为,王维开元十七年时,正待诏金銮,住在蓬莱宫侧的内教坊内。
    所谓待诏,是指以才技征召士人,使之随时听候皇帝的诏令。所以,待诏之士,是不具有任何官职。太乐署内教坊就是当时住在宫廷内的歌舞伶人们的栖居练声之地。王维能诗善画,他有很多的应制诗作,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王维待诏金銮,是不无依据的。
    还有另外一些学者,诸如谭优学教授认为,王维没有资格邀请皇上到他的住处去,并且唐玄宗李隆基也不可能去拜访王维。由于以上牵扯到王维与李隆基的关系,所以我在这里也一并作些简要的解释。
    首先,对王维邀请唐玄宗到自己的住处去,完全是一种理解上的错误。《新唐书》中的“维私邀入内署”和《唐才子传》中的“一旦私邀入”,私邀的是孟浩然,而不是唐玄宗。
    至于唐玄宗会不会到王维的住处去,我们知道,王维是以状元的身份进士及第,随之就被留在宫廷太乐署做太乐丞,太乐丞的职位相当于今天的中央歌舞团副团长。所以说,王维在宫廷内,曾经是可以和皇上直接打交道的人。王维之所以会被贬到济州并且诏入京城之后,不给他分封任何的官职,只是因为王维和李隆基的亲弟弟歧王李范走得太近,因此作了政治的牺牲品,王从仁教授和不少学者都持此观点,我在这里不做详述。
    所以,李隆基诏王维入京之后,虽然没有给他分封官职,但是把他留在宫廷太乐署待诏金銮。由此足见李隆基对王维的才华十分赏识,加上李隆基本人也是个喜欢诗辞文赋之人,而且王维又住在宫内,李隆基带着侍从前往王维的住处去探讨诗辞文赋,怎么会没有这种可能呢?
    另外,谭优学教授把“待诏金銮”理解为“翰林待诏”,显然也是不妥当的。“翰林待诏”是官职的名称,它与“待诏金銮”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把它们混为一团,肯定是错误的。
    关于孟浩然与唐玄宗的这次偶遇,从唐代诗人贯休为孟浩然写的诗中,也能可窥一斑。
    唐代诗人贯休在《经孟浩然鹿门旧居》一诗中写道:“孔圣嗟大谬,玄宗争奈何。空馀岘山色,千古共嵯峨!”
    贯休诗中的“孔圣”指的是孔子,“玄宗”肯定指的就是唐玄宗。由此我们可以理解,贯休诗中的“玄宗争奈何”,指的就是唐玄宗偶遇孟浩然时所说的“奈何诬我”这句话,否则,我不知道贯休的“孔圣嗟大谬,玄宗争奈何”这两句诗该如何去理解。
    故此,唐代诗人贯休的诗,更是为孟浩然偶遇唐玄宗之事,提供了铁的佐证。
    作为孟浩然与唐玄宗偶遇之时的三个当事人,无论唐玄宗、孟浩然还是王维,他们都是生活在当时各种社会矛盾中的有血有肉的个体,而我们的很多学者常常是先入为主,主观化、简单化、模式化地去看待他们。一说到唐玄宗,就主观地认为,他是个至高无上的、没有人际交流的、仪态威严的皇上;一说到孟浩然,就主观地认为,他是个性格孤傲、经纶满腹、不懂世故人情的隐士;一说到王维,就主观地认为,他是个性格温顺、不事权贵的风华才子。其实,无论古今,我们每个人都是与其身处的社会环境相融合的。所以,脱离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具体条件,主观地去想象古人的思想和行为,肯定会得出许多“这不可能”“那不可能会”这些僵化的结论,从而否定环境和条件对人的影响。这种思维方式无疑是错误的。
    根据各种历史资料,纵观唐玄宗开元年间这次与孟浩然偶遇的经过,尽管《旧唐书》和《孟浩然集·序》都没有对此加以记载,但当时的历史资料也没作出与“偶遇”相矛盾、相抵触的记载。正如我们不能用《孟浩然集·序》没有记录“应进士不第”一事去否认《旧唐书》,我们也不能用《旧唐书》没有记录“诸英华赋诗作会”一事去否认《孟浩然集·序》一样,用《旧唐书》和《孟浩然集·序》中没有记载“偶遇”一事,从而去否定《新唐书》、《唐才子传》中有关“偶遇”记载的真实性,无疑是没有理由的,也是站不住脚的。《旧唐书》、《孟浩然集·序》、《新唐书》、《唐摭言》、《唐才子传》等各种历史资料之间,它们应该是互为结合、相互补充的关系。
    根据“孟浩然与唐玄宗偶遇”的各种历史资料、王维的《送孟六归襄阳》以及贯休的《经孟浩然鹿门旧居》,同时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具体条件,我认为,《新唐书》和《唐才子传》中有关孟浩然与唐玄宗偶遇的记载,绝不是某些专家学者们主观认为的“人为杜撰”、“附会传云”和“小说家言词”。
    孟浩然与唐玄宗在开元十七年岁末年终之时的这次偶遇,是有历史依据的,也应该是真实可信的。
 
                 
  (作者:湖北省襄樊电视台  曹远超   邮编:441021  电话:13871684067)
 
 
 
标题: 谢谢刘阳老师
评论人: 曹远超 发表时间: 2008/9/16 21:11:46
内容: 谢谢刘阳老师关注此文,其实我对孟浩然的深入了解,正是从拜读刘阳老师主编的《孟浩然研究文集》开始的。
标题: 很好
评论人: 刘阳 发表时间: 2008/9/16 1:15:37
内容: 支持学术讨论!
标题: 欢迎探讨
评论人: 曹远超 发表时间: 2008/9/15 20:08:23
内容:

     我之所以在《文学襄军》网上粘贴这篇文章,就是希望与对孟浩然有研究的专家学者们,在此发表观点,大家相互探讨。襄樊是孟浩然的家乡,我相信,在孟浩然家乡的这片热土上,探讨有关孟浩然的话题,我不会是一个孤独的舞者。

    共3条  每页显示5条  第1页  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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